第29章 先於雷鳴的閃電(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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繞了半天,原來送命題跟這兒等著呢。鬱楷幾乎要指天發誓,“我當然喜歡你啊,難道你不喜歡我嗎?”
“喜歡,但僅限於膚淺的喜歡。”
突然給他玩深沉的文字遊戲,好啊,不要以為這樣一說就可以讓他忘記她剛剛鼻血噴流的窘態,“你到底想說什麼?”
“你想睡我嗎?”
這不廢話嘛?不然他閒的沒事幹搞什麼角色扮演啊,還是羞恥的賣萌小奶狗那種!
他沒說話,不過臉上的表情已經說明了一切。
朝露了然於心,“我也想睡你,說實話,老早就想了。”
如此坦白,倒是讓他意外。他挑挑眉,“有多早,長沙那麼早,還是首爾那麼早?”
“不,比那更早,”她搖頭,“可能第一次在電視上看到你時,就想把你撲倒了。”
臥槽!一直以來在他面前只表現出禁慾系一面的精英御姐,突然180度大轉彎開始開車,還是一腳油門衝上高速的那種,他死了他死了。
“那你還等什麼?”他嗓音沙啞,不似平日那般清亮。“我不就在這裡嗎?任君採擷。”
“就像你在去長沙機場的路上給我兩個選擇一樣,我現在也給你兩個選擇。”
“什麼?”
“一是我們在我回北京之前做幾天情侶,這段時間我是你的,你也是我的,想睡隨時隨地都可以睡。”
聽起來有點太美好太簡單了,他對於接下來的“但是”有種不祥的預感,“附加條件呢?”
“這幾天之後我們再不聯絡,互刪微信,就當彼此從不曾有過牽扯。你是藝人我是素人,應該也不會在人海中再次相遇。”
他就知道但是之後必有大坑等著,果然,這個選擇聽起來真不怎麼樣。只在一起幾天怎麼夠,他雖不確定自己現在炙熱的心情會持續多久,但至少要等到他倦怠之後再說吧。
他撇撇嘴,接著問道,“那選擇二呢?”
“我們試著認真的談一段戀愛,直到距離或是其他不可抗力使我們決定分手。”
“我選二,”他毫不猶豫,“既走腎也走心。”
戀愛需要兩方同時使勁兒,但凡其中一方熱情退卻也算作不可抗力不是麼?
“你確定?”
“怎麼,二也有附加條件?”
“當然,既然是正兒八經的戀愛,那就要按照我的步調走,等到我想睡你的時候咱們才能睡。”
“你不是老早就想睡我了嗎?”他興奮的撲上來,“咱們現在就開始吧。”
咦,這美麗的草包,這會兒腦子倒轉得很快嘛,是誰說他看上去不太聰明的亞子來著?
“現在不行啦,”她手忙腳亂的抵擋他的攻勢,“要我說的算!”
“這不跟你剛剛說的自相矛盾嗎?”
居然被條九漏魚抓到了自己邏輯上的漏洞,資深律師謝朝露不是不氣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