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兩情若是久長時(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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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差點又要自動開啟舔狗模式。天知道今早被鬧鐘叫醒時,他迷迷糊糊地拿著手機就想給她發資訊,還是剛起床不靈活的手指在打字時緩了一緩,他才清醒過來,阻止了自己的衝動。
由此可見知易行難、眼高手低是所有人類通病,不分古今中外。
鬱楷決定,自己不能一味地舔下去了,肯定沒有好結果,不信請看隔壁令狐沖,當了小師妹一輩子的備胎,連個轉正的苗頭都沒給過他,臨終時還一再叮囑他不要殺掉林平之為她報仇。
真是扎心啊!
他可沒辦法像令狐沖那樣當個甘之如飴的備胎。
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他至少要成為謝朝露生命中最特殊的那個仔,她一千零一夜故事裡的重頭壓軸戲。
所以鬱楷苦苦剋制著自己想亂髮訊息的衝動,一個上午也就在拍戲中間把手機捏捏放放的,搞了幾個來回吧。
好不容易才在跟朝露的博弈中終於佔了點上風,怎麼能這麼快就把手中的籌碼全都丟擲去?萬一輸得血本無歸怎麼辦,難不成要被人一直牽著鼻子走嗎?
沒錯,他是愛上她了,但是愛正確的開啟方式並非無腦奉獻。
他確實是能屈能伸,不過屈的前提是他會有伸的時候。人一定要愛自己才會有別人來愛你,有來就要有往,倘若一味委屈自己,這樣的愛不公平,亦不可能長久。
有些人喜歡單方面付出,做許多對方沒有要求的事情,自以為感動了天地,實際上只是感動了自己。然後再以受害人的姿態出現,歇斯底里地列舉自己曾經的付出,控訴對方的不知好歹和狼心狗肺。
其實,他們自己也心知肚明,這是一種道德綁架。所以才會先下手為強,不顧對方的意願將他/她強行捆綁在一起。
追求自己喜歡的人沒有錯,錯的只是方法而已。過分偏執和過分結果導向都是令人窒息的。
鬱楷知道被人從頭管到腳是什麼樣的一種滋味。
他剛入社會做無名模特時,已是知名網紅的金阮芷把他盯得特別緊,做什麼都要公開給一群模特圈的朋友看,把他身上到處都貼上“金阮芷所有物”的標籤,引導眾人一起監督他。她強烈的掌控欲使得他們的關係一直處於女強男弱的模式,每當他試圖反抗就會引起激烈的爭執,而分手後她基本將所有能放在壞男人身上的鍋都拿來送給他了—劈腿、吃軟飯、家暴。
對此,他只想反問一句—如果我真的這麼不堪,並非情場小白的你幹嘛還對我念念不忘呢?不是應該放煙花大肆慶祝我的不娶之恩嗎?
他確實不是什麼完美的男人,也沒有裝過完美,從交往初期就把自身優缺點都擺得明明白白。按照買家小心的規則,她理應事先好好驗貨,何必事後惱羞成怒給他打個差評,勸退聞風而來的其他買家?
都說一個巴掌拍不響,然而男女之間,倘若分手,為什麼捱罵的永遠是男生?
鬱楷不喜歡老把自己當成弱勢受害者的女生,他喜歡強大的、有主見的、知道自己可以掌控命運的女人。這大概就是為什麼他總是在不知不覺中就喜歡上姐姐吧,她們不會事事依賴他,以他的意見為重,連業餘時間幹什麼都要請示他。
他跟陸紫因為朝夕相處日久生情時,她亦是設立有自我實現目標、並正在竭盡全力朝著目標邁進的人。要知道,不是隻有認真的男人才迷人,認真的女人也一樣魅力四射。
那個時候的陸紫,即便在所有人看來,都是跟他一樣在圈內查無此人的十八線,在他的眼中卻熠熠生光。只可惜,後來他們不在一個劇組後,她也開始變得多疑不自信起來,不斷查崗,並且一直催促在家當鹹魚當得很安心的他去拍戲。
這些前任為什麼一定要干涉他的生活才能開心呢?他可從來沒有干涉過她們的啊。
就不能戀愛是戀愛,事業是事業嗎?他沒嫌棄過陸紫不夠紅、錢不夠多、時間都花在工作上,但是以上這些因素卻成了她攻擊他的理由。
女朋友就要像媽一樣對他進行改造嗎?他已經有一個媽了啊,不想也不需要再給自己額外添一個。
鬱楷覺得自己其實要的不多。然而迄今為止,交往過那麼多女朋友,卻沒人達到他的三項標準。
找個彼此愛慕、勢均力敵、互相尊重的同伴就那麼難嗎?
也許真的不容易。畢竟,他似乎到現在,也就找到謝朝露這一隻潛力股。
她像磁鐵一樣深深吸引他,不是他可以隨意拿捏的那種菟絲花,而且她沒有試圖居高臨下地給他所謂“為你好”的建議。
滿足了鬱楷三項標準的朝露,其珍稀程度讓他可以忽略一些小小的瑕疵—比如屢次三番的口是心非、若即若離把他當猴子耍。
金無赤足、人無完人,對於優秀的參賽選手,他作為主辦方可以適量的放放水。
甚至,這樣強勢的人一旦軟化,那種成功攻克堡壘帶給曾經數次圍剿失敗的他的滿足感是遠勝其他的。
戀愛是兩個人之間的舞蹈,一退一進,一遠一近,一握一放,越是不可琢磨,越是動人心魄。
除出舞蹈的比喻之外,戀愛也是一項狩獵。
而一個優秀的獵人必須能夠耐得住寂寞,有足夠的耐心才能捕獲獵物。他要善於偽裝,必要時甚至可以裝作自己才是獵物。
所謂扮豬吃老虎,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朝露是一隻充滿警惕性的獵物,她在鬱楷設定的陷阱周圍不斷徘徊,明明渴望他的陪伴卻又每每及時抽離,曾經數度遠離到他覺得已經無望。
為了請君入甕,鬱楷已經付出自己的一片真心作為誘餌。他現在需要做的,就是守株待兔,待那情網慢慢織好,讓她甘心自投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