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權宜(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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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殺身報國者不計其數。
然而“士有百行,以德為首”。食君俸祿為國盡忠乃臣子本分,但為國而死還要揹負千古罵名,便會讓人心生猶豫。
關乎家族門楣的身後名,有幾人不猶豫幾分?
但今鄭璞在書信中,便勇而無畏的聲稱毒謀若事洩,甘願一人為國當之!
“報國不惜身及榮辱,乃國士之風也!”
沉默了許久,李嚴終於長聲嘆息,感慨道,“今日我方知,昔日孔明之言,為何謂此子他日可為公輔也。”
“唉.......”
聞言,丞相諸葛亮亦嘆息出聲,聲音幽幽說道,“子瑾才學與忠心皆可嘉,然此謀過於狠戾、有傷天和,雖有功於社稷,恐損壽矣!”
對此,李嚴倒沒有多大感觸。
子不語怪力鬼神。
兵者,乃兇也。
既然從徵為卒,不殺了敵軍,便會被敵軍所殺。
鄭璞之謀僅是為了滅殺逆魏守備蕭關的步騎,又不是屠戮黎庶百姓,有何傷天和之說?
昔日江東周瑜火燒赤壁、我大漢關侯水淹七軍不也如此嗎?
水火用於殺敵,可被盛讚為赫赫戰功,以屍毒殺敵便是狠戾了?
難不成被焚死、淹死之人,覺得要比被毒死更“仁慈”一些?
對敵之時不狠戾,便是對己軍的狠戾!
試問,以正常的攻防戰,大漢需要多少士卒戰死方可攻下蕭關?
以蕭關的險峻以及戰略意義,不少於五萬吧?
明明可兵不血刃便奪了蕭關,卻因為受仁義的束縛,便讓無數大漢士卒埋骨他鄉,不可取也!
戰場之上,何來仁義之說!
唯有的仁義,便是惜己方士卒的命!
帶著如此想法,李嚴對鄭璞所謀的狠戾頗為讚賞。
只不過,丞相既然已經說狠戾,他也不好反駁。
略作思緒,他便順著丞相的話語寬慰道,“孔明若覺得此事不利於我大漢聲譽,便將今日之事藏之於心,不令世人所知便是。”
言罷,不等丞相出聲,竟將鄭璞的諫謀書信扔進了火盆中。
對此有些猝不及防的丞相,微微愕然才連忙起身阻止,“正方不可!”
就是晚了一步。
書信剛落入燒得很旺的火盆中,便被火舌徹底吞滅了。
亦讓丞相見了,不由連連搖頭苦笑,說道,“正方此舉,乃是陷我於不義矣!”
對!
丞相一直留著此書信,是想著有朝一日屍毒之謀洩露了,便以此書為證來聲稱此謀乃是經過他的決策而定的。
為了讓鄭璞少受點世俗道德的攻訐。
畢竟,丞相為人處世的準則中,從來沒有匱乏過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