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喬布斯走過的路!(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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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米國,對於版權卻有著非常完善法律制度,如果一家公司敢這樣明目張膽的侵權,那絕對是面臨著版權方的控訴。
不過瀾語墨想到林曉剛才已經提到這個問題,就知道,他想必早就已經想知了這一點。
林曉的確早就想到這點,這也是為什麼他推出gpod以及gplayer的時候,沒有一步到位,用上真正的gplayer版本。
而經過幾個月的醞釀,林曉覺得時機差不多成熟了。
此時的林曉,在搜了一首歌,試了試線上聽歌以及下載的功能後,又對整個軟體的其它功能一一進行了嘗試。
比如音樂分類、線上評論等等……
這裡面不少功能以及佈局,都是他這幾天在這裡提出來進行了修改的。
把整個軟體試了一遍,林曉很是滿意的朝著法德爾說道:“夥計們,做得不錯,軟體已經達到了我的所有要求,這是一個成熟的產品。”
“嘿,boss,關鍵在於你一系列成熟的想法,我們只是你創意的實施者。”法德爾由衷的說道。
當法德爾接到林曉說要開發gplayer網路版時,那種震撼,絲毫不下於他最初聽到林曉關於gpod的創意。
原本,他以為目前的gplayer就已經是無比出色的軟體了,在整個網際網路都是獨一無二的。
卻沒有想到,林曉竟然在這個基礎上,竟然還能夠對軟體進行升級。
當這個產品做出來後,法德爾的心裡無疑是異常興奮的,本就是音樂愛好者的他很清楚,如果這樣的產品能夠真正順利的問世,那將會讓所有音樂愛好者為之瘋狂!
當然,這個產品現在還面臨著一個巨大的問題,就是林曉現在所說的。
“現在,我們唯一要做的,是找上幾個音樂巨頭,然後和他們達成一致協議,得到他們的數字音樂授權,當然,這是一件並不容易的事情。”
林曉說完,又時法德爾問道:“我們要找人已經找到了嗎?”
法德爾立即回答說道:“是的,boss,他明天上午會來到我們的公司和你見面。”
“那好,希望他能夠答應下來並幫助我們促成這些合作。”林曉有些充滿期待的說道。
當然,林曉也知道,要做到這一切並不容易。
在米國,絕大多數音樂版權都掌握在華納唱片、環球、bmg、百代、索泥五大唱片公司當中。
這幾個公司可並不好打交道,別的先不說,而這當中,索泥唱片正是島國索泥控股的公司。
但是,即使難林曉也必須要做,一方面數字音樂這是一塊巨大的蛋糕,另一方面,音樂版權的問題不解決,gpod終究是不完美,現在的使用者要將歌下載到gpod裡,還是太複雜了。
&np3這一條鏈,自己在這個產業才能夠真正站穩霸主地位!
這也是前一世喬布斯帶著蘋果走過的路。
產品都已經狙擊了,乾脆這路也讓自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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