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佳妮也發現了,離不離婚跟以前沒什麼不同,除了見男方的次數少了不少。

“嗯,都處理完了,也不圖什麼東西,沒有爭議的。”吳佳妮道。

她不圖錢也不圖其他東西,這種對方是最滿意的。

話說回來,吳佳妮前世不知道是為什麼離婚,可是那個理由確實挺無語的。

可是今生她離婚應該跟王崢有關係,要是沒有王崢存在,真的還在糾結呢。

感情的話早就沒有了,要不然也不會走到離婚那步

沒有王崢,她工作也沒有,總不能一直吃老本吧。

她和王崢在一起感覺真佔便宜了。

今生她覺得最對的就是和王崢在一起。

最起碼,王崢給了她能自由離開的勇氣,有工作和沒工作不一樣的。

那些婚後家庭不合還不離婚的,真以為是愛啊,還不就是怕離婚一時爽,離婚後沒有收入消費降級。

這個絕對是不敢離婚的主要條件,就算離,錢上面也要到位。

她其實也知道,要不是當初陰差陽錯和王崢在一起,自己哪有現在這麼高興。

哪怕她自己也知道,自己和王崢根本不可能在一起,也不在意。

說起來,王崢結婚,她還送了一個大紅包呢。

說起來,她也挺迷戀王崢的,她從來沒有想過,一個人有這麼厲害。

“對了,你剛才說你搬家了?”王崢道。

“嗯,那裡我們賣了。”吳佳妮道。

“那你住哪?”王崢道。

王崢這是打算送她一套房子了,畢竟不能白跟自己吧。

雖然家庭財產在天仙那邊,可是他身上掛的房子真的不少。

“你不是看見了嗎,這就是我新家。

你可別土豪了,我不要你東西。”吳佳妮道。

她知道王崢的想法,對自己他還是大方的。

不過她本身也有其他房子,倒不是她土豪,純粹是以前有家底,買的房子早。

分家產的時候,大概也知道她退讓了,財產並沒有虧待她。

主要是她也知道家裡有點什麼東西。

要不然她爭一下孩子,還真不知道什麼情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