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這麼沸沸揚揚的發酵了三天,被廣大人民群眾給看牢的伍鵬連宰相府都不敢去。只能每日裡裝模作樣額勘察現場,詢問家屬。

至於屍體,早特麼在秦凌雲發表文章的那天就交給家屬他們下葬了。

結果當然是查不到兇手,只能移交給秦凌雲。

這次不同於上次的三司會審,秦凌雲只是監察御史,連個正常審案辦公的地方都沒有,請示了皇帝之後,將臨安縣衙當做了臨時的審案辦公地點。

臨安縣令如今是皇帝欽點的,可以說是皇帝夾袋內的人,之前一直默默無聞的在地方當縣令。

如今能到天子腳下做事,全靠了之前秦凌雲的幫忙。

聽聞秦凌雲要借用他的公堂,自然是大開方便之門,所有衙役官差盡皆聽候調遣。

秦凌雲來到縣衙的第一件事就是派出所有刀筆吏,迎接上門提供訊息的百姓。

並且每個刀筆吏的桌旁,都有幾口大箱子,裡面堆滿了銅錢。

可以說秦凌雲的審案套路是一成不變,銀錢鋪路,發動群眾的力量辦事。

來提供訊息的百姓一見這架勢,熱情頓時高漲,互相奔走相告。

秦御史又發錢了,只要有一點點跟此案沾邊的訊息,都可以去臨安縣衙領錢。

人多力量大,人多好辦事,這是老話,也是實話。

在臨安百姓的幫助下,秦凌雲終於摸到了一條線索,而這條線索的提供者也因此領到了這次秦凌雲灑錢的最高金額,100貫。

說起來也是這傢伙運氣好,他名喚張三,是一名負責打更的,案發當晚他曾見過兩名被害者鬼鬼祟祟的往城東而去,出於好奇,他跟在這兩人身後。

一直到這兩人進到了梨園附近的一所小屋內,見到裡面燈火通明,而且有人接應,這才轉身往回走,回去的路上還見到了伍鵬家的管事也往那個方向走去。

按他原本的想法,以為那是一家底下賭坊,畢竟現在的賭坊都是在晚上偷偷摸摸的營業。

白天誰要是敢開賭局,那可是對天子的挑釁,皇帝曾明言不允許開辦賭坊。

哪曾想,第二天他就得知了那幾人的死訊,第三天就聽聞了秦凌雲發表的那篇文章。

前後一聯絡,他心中頓時惴惴不安,這要是讓伍鵬知道自己得知這條訊息,還不得跟那些人一樣,被殺人滅口?

可當他看見周圍的人們都領到了秦凌雲的賞錢,自己的訊息可不比那些不靠譜的,看了看自己破爛的房屋。

一咬牙,就跑到了縣衙,直接指明要找秦凌雲本人。

秦凌雲親自接待了他,並且得知這條訊息後言明在案件結束前一定會派人保護他,若是他還是不放心,可以進入梨園建築隊去做事。

並且當場賞了他100貫,只是要求到時候若是有需要,他必須出堂作證。

張三拿著100貫的銀票,渾身頓時充滿了力量,自己這一身肉,全賣了也不值100貫,跟著秦凌雲混,說不定以後還有機會賺到第二個100貫。

立馬答應了秦凌雲的要求,反正已經將訊息賣給了秦凌雲,伍鵬那邊已經得罪了,乾脆就一條路走到黑。

秦凌雲立即召集衙役去往張三口中所說的小屋,一番偵查下來,捕快當即推斷出,這裡就是案發的第一現場。

梨園的旁邊,只是被移屍的第二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