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人的感覺就是,醫者求著病患來看病一樣。

醫者把病患治好了,那是應該的。

把病患和家屬哄開心了,他才會給你應得的報酬。

要是治不好,那就是醫者的過失。

不要說報酬了,搞不好,命都得搭進去。

古時候,沒有健全的法律約束,醫患關係反而更加融洽。

如今律法更加完善,醫患關係卻要緊張很多。

醫鬧、傷醫事件,屢屢發生。

在陳熹微穿越前的那個時代,律法是偏向患者以及患者家屬的,說他們是弱勢群體。

這就導致,醫者的地位越來越低,人們對醫生反而更加不滿,醫鬧傷醫事件越來越多。

再接二連三的出現殺醫事件之後,才頒佈相關的法律來保護醫生。

將醫患推向了兩個對立面,也讓醫生沒了安全感。

原本的一腔熱血,濟世救人之心,漸漸消失。

為什麼呢?

因為吃力不討好!

因為好心沒好報!

更因為小命即將不保!

於是,真正為病人著想的醫生越來越少,順著病人的醫生越來越多。

你說要什麼藥,就給你什麼藥,你說怎麼治,就怎麼治。

出了問題,不要找我,是你自己要求這麼做的。

不順著他不行啊!

你怎麼知道,你哪裡讓它不順心,他一刀子就過來了。

白刀子進,紅刀子出,自己就小命不保。

醫生完全失去了主動位,變成了被動位。

原來的“求醫”,也變成了看病。

那樣,醫生又怎麼能看的好病呢?

不過,那些都過去了。

現在傷醫事件雖偶有發生,但是律法更偏向於醫者。

慢慢的,將醫者推回了主動位,想必古時候的“求醫”,不久之後就會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