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本!”楊琛也沒賣關子。

“快本?”楊佳恩面露疑惑之色,《快本》和狼人殺……好像沒有任何關係吧。

“沒錯。”楊琛似乎看出了楊佳恩的疑問,解釋道:“《快本》和狼人殺確實沒有關係。不過,如果我們贊助的話,可以讓節目做一下改變,增加一個狼人殺版塊。這樣一來,不就有關係了?”

“對呀!”

楊佳恩眼睛頓時一亮。

她以前的想法實在太狹隘了。

他們是什麼人?他們是贊助商爸爸!

作為爸爸,想怎麼教育兒子,就怎麼教育兒子。

沒有條件,那就自己創造條件。

只要錢到位,規則全乾碎!

“你先和快本節目組溝通一下,看一看這個方案是否可行。另外,必要的情況下我們還可以請一位快本的主持人做《正狼》代言人,這樣談判起來應該會更容易。”楊琛道。

“好的。”楊佳恩點點頭,表示明白。

周樹人說過:有錢不賺王八蛋。

沒有人會跟錢過不去,《快本》自然也不例外。

很快,他們就和節目組達成了初步意向。

次日。

楊佳恩便飛到湘南常沙,和節目組進行了進一步的商榷。

談判的過程非常順利,當天就確定了合作方案。

《快本》本來就是一檔由數個遊戲環節串聯起來的節目,雖然這些遊戲環節非常幼稚、尷尬到爆炸,但節目的收視率確實不低。

經過他們的商榷,《快本》的製作組會把其中一項遊戲替換成狼人殺。

先製作一季,十二期!

《正狼》會單獨對狼人殺這個環節進行冠名贊助。

《快本》十二期節目的贊助費一共3000萬,比《飯局》的贊助費貴了2.5倍。

除此之外,公司還和芒果一姐簽了一份代言合同,兩年2000萬。

第二天,楊佳恩回到公司,把兩份合同放到了楊琛面前。

楊琛開啟合同看了一下,砸巴了一下嘴:“贊助加代言,一下子5000萬就沒了,錢還真不經花!”

“實際上,我們現在只需要支付1500萬就夠了。”

楊佳恩解釋道:“根據我們和《快本》籤的合同,贊助費一共分三次支付,簽完全同後,需要立即支付三分之一的費用,也就是1000萬。之後,他們開始錄製節目,當十二期節目全部製作完成,經過雙方確認後,再支付另外三分之一的贊助費。等到十二期節目全部播放完,支付最後的尾款。”

“芒果一姐的代言費也是一樣,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500萬!”

“也就是說,公司現在只需要支付給1500萬,剩下的費用以後再慢慢付。以公司的營利能力,支付剩下的費用,沒有任何壓力。”

1500萬聽起來就比5000萬輕盈許多。

楊琛微微點頭,刷刷地在合同上籤上自己的大名,然後把合同文字遞給她,笑道:“謝謝,辛苦你了。”

“不用客氣,這是我的工作。”楊佳恩麻利地把合同收了起來,笑盈盈地道。

“按照慣例,這個時候應該開一瓶紅酒,慶祝一下。可惜我忘了準備……”楊琛看了下手錶,然後向她看去,邀請道:“正好現在有時間,不如出去喝一杯?”

楊佳恩神色微動,眼波流轉地向楊琛看去,臉上露出一道笑容:“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