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訊問室。

“什麼?我們碰瓷?”

聽到警察同志的問話,楊琛一臉懵逼。“是不是搞錯了?”

“受害人已經向我們報案,說你們將他誘騙到影咖,對其進行毆打,勒索……”警察的目光直視楊琛,給人一種強大的壓迫力。“老實交代吧,你們團伙一共有多少人?這種事情做過幾次了?一共騙了多少錢?”

團伙?

勒索?

楊琛的臉皮不由抽搐了一下,“冤枉啊,我們真的沒有勒索他。對了,我有影片,可以證明我們的清白。”

楊琛將手機錄下的影片放了一遍。

看完影片後,真相水落石出。

幸好楊琛提前錄製了影片,否則還真有可能被姓郭的反咬一口。

“當女性受到猥褻時,挺身而出,進行制止……我這應該算是見義勇為吧?”楊琛道。

“前面那一腳還可以當成是見義勇為,不過後面,就純粹是毆打了。”知道真相後,公安的臉色也不像剛才那麼嚴厲。

“我那不是生氣嘛……”楊琛一臉不好意思的表情,心裡卻暗暗想道,還是下手太輕了!

“就算生氣,也不該這麼衝動!萬一把人打傷了、打殘了,本來是做好事,結果也變成了壞事。”警察一臉嚴肅地教育道。

“是,是,您說的對。”楊琛只能乖乖地點頭認錯。

沒過多久,郭主管就被傳喚而來。

“這次的事情屬於民事糾紛,你們商量一下,私了還是走程式?”

對於民事糾紛,有關部門一般都是讓當事人進行調解,只有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才會採取司法介入,否則就是侵犯公民自由主權。

“私了,我們私了,實在是麻煩同志了。”郭主管連忙說道。

楊琛也點了點頭。

若是走程式,一個打人,一個猥褻,兩人都得拘留。

“行了,既然你們選擇私了,就過來簽字。簽完字就可以走了。”

楊琛和姜小果在筆錄上簽字,離開了派出所。

不同的是,郭主管還得交罰款,他的行為屬於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

……

這次的事情直接鬧到了派出所,公司也知道了他們的情況。

郭主管自然被公司開除。

姜小果也未能倖免。

雖然她沒有做錯什麼,但公司還是以‘對單位造成惡劣影響’為由,直接將她掃地出門。

沒有公司喜歡這種‘麻煩’的人,更何況她只是一個實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