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還指指點點。

“就是,小姑娘說的好沒有道理的,人家自己洗一張照片,用的是自己的櫥窗,出什麼廣告費喲!想錢想瘋了吧?”

“對啊!老闆做的沒錯的。”

“對,洗張照片怎麼了?照片好看才洗的,我也想有這機會呢!”

周想回身掏出一把錢,拍在櫃檯上,“算賬吧!我照了多少照片?花了多少錢?別人不知道,你難道不知道?”

呵呵,想利用輿論?姐的臉皮有多厚,姐自己都沒量過。

人群見小姑娘掏出一把錢來,議論聲頓時停止。

孔令朋也微微皺眉,這個丫頭不好對付呀!

他拿了該收的錢,把剩餘的錢推回給周想。

“拿夠了?”周想問道。

“夠了。”

“那我能走了嗎?”

“小姑娘,我們可不可以單獨談談?”

周想搖頭,“之前我給過你機會,你不接,不僅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還想利用輿論,我告訴你,晚了。”

“那你打算怎樣?”

“我沒打算,我,只請能為我做主的人來。”

孔令朋見她說的理直氣壯,有點心虛,“要不,我把照片拿回來?”

“小偷偷了你的東西,還給你,你願意?”

孔令朋被她這句話,惹惱了,“你這孩子怎麼油鹽不進呢?好,隨便你,我奉陪。”

“但願你能奉陪到底。”

任丁香在暗房裡沖洗相片,外面的吵鬧她並沒放在心上。

等她忙完出來時,聽到兩個人最後的對話,趕緊拉住周想,“孩子,我跟你媽十來年的老同學了,有什麼事情好好說,別把我們的同學情毀了。”

周想想了一下道:“好!看在我媽媽面子上,我給你們一次機會,我也順便給你們科普一下,別太自以為是。”

圍觀群眾並不願意離開,也想聽聽到底為什麼。

孔令朋攆不走人,只能任由大家擠滿了小小的照相館前廳。

任丁香搬來凳子叫周想坐下,“好!你坐下說,我們聽聽我們錯在哪裡。”

“民法裡有一條叫做人格權,一個人他身上所有一切都歸他自己所有,我說一些你們能懂的,比如你的生命和身體,還有榮譽和名譽,這都屬於人格權。

你若是被壞人傷害了生命身體,你知道去報案。若是你的榮譽被別人冒領了,你也會覺得憤怒想要懲罰對方。同樣,我的樣貌也屬於我身體的一部分,這叫肖像權。

不經過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樣貌照片來達到你營利的目的,叫做侵犯了肖像權。

特別是你們照相館,隨意的使用他人的底片,不經過他人同意,你們這屬於侵犯他人權利。”

圍觀群眾議論起來。

誰也沒聽過這什麼人格權,肖像權,照相館洗照片屬於犯法?

孔令朋問出了大家心裡的疑問,“那我還不能給別人洗照片了?”

“看,你們斷章取義了吧?我說的是不經過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的底片相片。別人要求洗多少張,就洗多少張,萬一你不小心洗多了,最好是沒出暗房就銷燬。

你若是看中我的照片,覺得有宣傳效果,想把我照片擺出去吸引顧客,你必須找到我,和我商量,並且簽訂協議,付了費用,才可以加洗並且擺出我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