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矇矇亮,葉林與公主在寢宮裡一起看日出。

(此處省略507個字。)

酒是個好東西,酒後吐真言,酒壯慫人膽,酒精還可以麻痺人的意志……酒也是個壞東西,它讓你做了不敢做的事,也讓你做了後悔的事,想找個地洞鑽進去。

日上三竿後,葉林從公主的床榻上醒來,對於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情細節已經記不太清楚了,只是感覺自己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

夢裡騎了一晚上的馬。

房中只有他一人,葉林有些飢腸轆轆,踩上靴子準備出門找點吃的。

就在此時,門吱呀一聲地被人從外面推開了,芊月公主披著一件繡滿牡丹花的外衣走了進來,手裡端著一盤吃的,有幾碟小菜還有一壺酒。

葉林目瞪口呆。

那華麗的外衣下,竟是空無一物。

“這妮子難不成瘋了?”

“一次……竟是如此的……,可平時真沒看出來啊?”

芊月公主看起來起得很早,已經精心裝扮過,狐媚迷人。

她其實早就打發走了院子裡的所有下人,但轉身關門時,依然是躡手躡腳,動作輕輕。

旋身時,外衣飄起。

葉林嚥了咽口水,既渴又餓。

他一臉無奈道,“看架勢,你不打算放我走了?”

“是,我要永遠地把你留著這裡當奴隸。”芊月公主巧笑嘻嘻地飄了過來。

葉林拿起酒壺就喝,抓起菜餚就吃,實在是餓壞了。

盤子裡的酒菜很快就一掃而光,他舔了舔嘴巴,一臉滿足地柔聲問道,“芊芊,你是什麼時候喜歡上我的?”

公主紅了臉,但也沒有不好意思迴避,“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吧,找你鬥聯又鬥詩,結果敗的一塌糊塗,從那我就知道,恐怕這一輩子都不是你的對手了。”

“所以,高傲如你……”葉林沒有繼續往下說,伸出修長的手指,繞上了那頭青絲。

春宵一刻值千金。

(省略457個字。)

男人,就算他成了神,法力無邊,豪情萬丈,但是到了床榻之上,多半還是要輸給女人的。

葉林在鬥對聯和鬥詩的時候,贏了芊月公主。

這一次,他主動求饒,是在三天之後。

“我得走了。”葉林攬著她的小蠻腰,有些戀戀不捨,但不得不離開。

“我知道。”芊芊靠在他的胸前,嘆息一聲。

從葉林成為儒家二代聖人的時候,就註定了他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別說這一小小的京都留不下他,就是整個大鴻王朝對他來說都是滄海一粟。

知道人間一千年以前,知道人間一千年以後,葉林已經懂得如何去順勢而為,這就註定了他不可能在一個人身上停留,不可能有家,也不可能只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