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崇禎的釘子(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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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進來吧。”
朱純臣小跑進來,跪在地上,把頭埋起來:“罪臣參見陛下。”
“起來說話。”
“謝陛下。”朱純臣連忙從袖口裡拿出了一份供書,“陛下請過目。”
崇禎接過來看了一眼,頓時有些哭笑不得。
臥槽了!
曹於汴居然在京師包養了三個青樓女子!
這他孃的在大明朝不是在正常不過嗎!
但是名義上還是禁止的,所以這就成了把柄了。
這種事,大家都是睜一隻閉一隻眼的,畢竟搞女人這種事情,大明朝的官員哪個下面老實過?
京師的糜爛之風,吹在人臉上簡直是又黏又溼。
倒也有其他把柄,例如去年,河南知府就給曹於汴供了耗羨的錢,大約一千兩(65萬元)。
因為大明稅政的破事,耗羨是常有的,下面的官員利用稅收職權之便拿錢,在正常不過了。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說的就是這件事。
耗羨是灰色地帶,知府們在收稅的時候拿了朝廷也沒有銘文律法追究,可你丫給曹於汴上供,這就是典型的貪汙了,這個是有罪名實錘的。
崇禎非常滿意:“成國公,你有心了。”
“為君父分憂,是臣分內之事。”
“行了,下去吧。”
“臣告退。”
等朱純臣出去後,崇禎道:“王承恩,去把曹於汴曹大人給朕請來。”
“是。”
崇禎也不急,今天是十一月三日,得先安插個釘子在朝堂上了,接下來好辦事。
曹於汴就是這顆釘子。
不多時,督察院左都御史曹於汴便在乾清宮外聽宣。
崇禎將第一章寫完後,才讓王承恩叫曹於汴進來。
“臣參見陛下,聖安。”
“朕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