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017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

加快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支援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

29、2018年3月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

落實地方主體責任,繼續實行差別化調控,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支援居民自住購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共有產權住房。

30、2018年4月《關於推進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

明確了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開展條件及其優先和重點支援領域。為租賃住房建設驗收、備案、交易等程式,以及資產證券化稽核程式建立綠色通道。

31、2018年6月《關於保險資金參與長租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

保險公司透過直接投資,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透過發起設立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資產支援計劃、保險私募基金參與長租市場。並明確了所投資的長期租賃住房專案應當滿足的具體條件。

32、2018年9月《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

住行消費方面,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總結推廣住房租賃試點經驗,在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發展租賃市場。

33、2019年1月《進一步最佳化供給推動消費平穩增長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方案(2019)》

支援人口淨流入、房價高、租賃需求大的大中小城市多渠道籌集公租房和市場租賃的住房房源、將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作為重點支援的內容。

34、2019年3月全國兩會

2019年住建部將具體做到五個堅持:堅持調結構轉方式,大力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35、2019年4月《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

允許租賃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戶口落戶。

36、2019年6月《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歸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管公積金將加大租房消費支援力度。

37、2020年9月《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

條例包括總則、出租與承租、租賃企業、經紀活動、扶持措施、服務與監管、法律責任和附則等。

38、2020年11月《中國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租購併舉、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完善長租政策,擴大保障性租賃房供給。

39、2021年2月《擴大租賃住房用地》

自然資源部“兩集中”供地檔案中明確提出:2021年,在年度計劃中單列租賃住房用地,佔比不低於10%。其中常住人口增長快、租賃住房用地缺口大的城市要進一步提高比例。

40、2021年5月發改委《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

……

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建立完善適應農產絡銷售的供應鏈體系、運營服務體系和支撐保障體系,改善縣域消費環境。

41、2021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多項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政策,從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允許更多型別的土地、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降低住房租賃企業稅負等方面發力,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

具體明確如下:

(1)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鼓勵市場力量參與,加強金融支援,增加租金低於市場水平的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2)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允許將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用房、廠房等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3)從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徵收率減按1.5%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等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減按4%稅率徵收房產稅。

42、2021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透過增加土地供應、安排專項資金、集中建設等辦法,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43、2021年7月《關於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徵收率減按1.5%繳納增值稅;對企事單位等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減按4%稅率增收房產稅。

44、2022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座談會、40城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座談會等……關於住房租賃市場的政策傾斜越來越多,有力推動長租房市場穩定發展,解決好大城市的住房問題。

住建部表示,2022年要重點要抓好六方面的工作,其中在推進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要堅持租購併舉,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最佳化住房供應結構。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間。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指導各地合理確定本地區住房保障制度安排。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健全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執行機制。

在當前住房租賃體系中分為機構化長租房和保障房兩個組成部分,以滿足不同型別的租房需求。從政府工作報告到兩會提案,關於長租房的提法從去年“規範發展”到今年“加快發展”,意味著長租房已成為緩解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居住問題的重要途徑,在未來一段時期裡,要進一步提高機構化長租房佔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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