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別轉讓股權(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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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裡,關莎認為蕭傑多慮了,“你看啊,如果我的股份都只有30%不到了,他的肯定更少,我們往後的每一次融資,不管是我直接轉讓,還是增資擴股,原股東的持股是同比例稀釋的……”
蕭傑雙手插在了褲帶裡,“那萬一他不同意同比例稀釋呢?萬一他每次都行駛優先購買權呢?”
關莎:“……”
“首先,《公司法》有規定,股東依法對外轉讓股權,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蕭傑說,“其次,就算是增資擴股按比例稀釋,他作為原股東也可以按持股比例對新增發的股份行使優先購買權,尤其是如果你的投資協議裡有反稀釋條款的話,他的股權比例就被鎖定了。”
關莎聽後眨巴了好幾下眼睛,“所以你是說……以後我賣自己的股票或者增發,他都可以優先購買?”
“如果他想,他就可以。”蕭傑說,“尤其是反稀釋條款……”
關莎不等蕭傑說完便趕緊掏出手機開啟郵箱,因為就在她進屋前不久,橋森的工作室才把他們對於《股權轉讓協議》的修改意見發了過來。
關莎的手指不停滑動著螢幕,果然,她看到了協議中的新增條款,其中“我司”指的是橋森工作室,公司指關莎的雁子谷(青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優先購股權
我司在公司發行權益證券時(發行“期權池”股份及其他慣例情況除外),有權利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釋)購買相應數量的股份。
2、降價融資的反稀釋條款
在完成本次股權轉讓後,在公司上市前,除非獲得投資方書面同意,公司不得以低於本次增資的條件發行新的權益類證券,包括但不限於普通股、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即便投資方同意發行該等新的權益類證券時,在同樣的條件下投資方享有優先認購權,以維持其在新一輪增資或發行之前的股權比例。
在完成本次增資後,在公司上市前,公司如果新增註冊資本或新發行的股權的價格低於投資方本次增資的價格,則投資方的增資價格需按平攤加權平均法做相應調整(加權平均法定義為:投資方本次增資價款的總金額與公司之後增資價款之和除以投資方本次認購的註冊資本與新增註冊資本之和,所求得的平均增資價格),調整的方式可以透過實際控制人向投資方補償相應差價的方式進行,亦可透過實際控制人向投資方無償轉讓部分股權的方式進行;在完成本次增資後,在公司上市前,投資方所持公司的股權比例在公司拆股、股票分紅、並股、或以低於增資價格增發新股,以及其它資產重組的情況下也應按比例獲得調整,確保投資方的股權比例不受損失。”
條款裡的一行行字都被蕭傑說中了,弄得關莎啞口無言。
“這條是他加的吧。”蕭傑一看修改痕跡就知道,“他現在大機率不缺錢,但是自己又沒控去做別的型別的公司,所以開始到處投資,如果我猜的沒錯他工作室肯定有自己的律師和投資顧問。”
“所以如果往後公司的每一次融資他的股權比例都不稀釋,那麼就只能稀釋我的?”關莎指了指自己。
蕭傑只是定定看著關莎沒說話,看到關莎自己的覺得有些羞愧,“那……好嘛……那就不把股權給他了,付現金吧,給錢。”關莎雙手伸到了蕭傑面前。
“我借你。”蕭傑說。
關莎瞪大了眼睛,“你剛不還說給我的麼?”
“我後面想了想,畢竟80萬,這麼多錢直接給你不合適。”
關莎抱住了蕭傑,“有啥不合適的!我看很合適!”
“不合適。”
此時的蕭傑已經被關莎按倒在床上,關莎眼睛一眯,賊賊地笑,“我看啊,蕭大神你說了那麼多,肯定是吃醋了!”
蕭傑:“……”
“沈儷姐那個大嘴巴告訴你這麼多,肯定也告訴你橋森要請我吃飯看電影,然後你就心聲醋意,不想讓我跟他頻繁往來,所以才對他入股百般阻撓!”
蕭傑:“你想多了。”
關莎此時雙手按著蕭傑的手,兩人的鼻尖近乎碰到了一起,“是我想多了麼?80萬你給不給?!”
“借你。”
“你這個耍賴狂你給不給!”
哐啷、喀哧、啊、呃、嗚、嗷……蕭幹星被屋裡的動靜驚得快滑進嘴裡的湯圓都掉了。
她十分鬱悶地看著對面同樣吃著湯圓一臉無奈的沈儷,小聲道,“你說青陽灣的玻璃怎麼修了這麼些天都沒修好!都一週多了吧?!”
沈儷湊近蕭幹星,用接近唇語的音量道,“沒那麼快,聽說玻璃缺貨,而且裝玻璃的師傅活兒都排不過來,青陽灣這次遭殃的海景房可是一大片……”
蕭幹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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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反稀釋條款也稱反股權攤薄協議,是指在目標公司進行後續專案融資或者定向增發過程中,PE投資人避免自己的股份貶值及份額被稀釋而採取的措施。目前通常採取兩類反稀釋條款措施:一是為防止股權比例被攤薄設定的優先購買權,二是為防止單股股份價值和股份價值總額被攤薄而設定的轉換價格調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