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相國這回卻沒允,道:“本相只要你查案,沒要你審案,審案自有刑曹諸司。你既然有證據,那便將名單和證據如數交出,此案查得是否清楚,名單上的人是否有罪,自有刑曹去審。”

暮青冷笑一聲,問:“敢問相國大人,下官可傻?”

見元相國不答,暮青又問:“刑曹審案,能力可佳?”

林孟聽了,臉皮一緊!

暮青又道:“我們的約定裡確實只有查案沒有審案,但下官曾說過,三個月為期,破不了案任憑相國大人處置!如若下官將名單和證據都交了,而刑曹的審案能力有限,有罪的審成無罪,相國豈非要說下官沒有查清此案?”

這隻老狐狸想知道她掌握了多少證據,她怎可能未結案就交給他?

林孟臉色鐵青,只覺得暮青還是不要上朝的好,至少百官的日子都好過!

元相國卻笑了笑,他早知暮青難纏,並不意外,只道:“國有國法,朝有朝律,審案需由刑曹主審,本相可允你聽審。”

“下官不稀罕聽審!”暮青半分不讓,“公堂之上,證據交給主審,若林大人手一抖,證據毀了,下官找誰說理去?要知道,林大人圓滑,可從不得罪同僚。且下官的名單裡有相國大人的心腹,下官怎知名單和證據一交,誰有罪,誰無罪,不是相國大人嘴皮子一翻的事?”

此言一出,滿殿靜。

胡文孺心一提,這話莫非說的是他?

林孟一愣,他雖怒,卻也沒有被怒意蒙了心智,此案若真牽連相爺的心腹,他還真不敢審!

元修面色頓沉,看向元相國,眸底有沉痛之色,此案與爹的心腹有關,那可與爹有關?

這可是西北軍的撫卹銀兩案!

元相國望見元修的神色,臉色也沉了,深深望了暮青一眼——這少年果真是橫在他們父子間的一把刀,日後必除之!

“想知道名單,我查的案子只能我來審!要麼當殿說,要麼去刑曹,我自有服眾的證據,自會要這案子大白於天下!”暮青知道一透出此事與他的心腹有關來,元相國為了不惹元修懷疑,定不會再阻止她當眾審案。

百官卻不知當殿說與去刑曹有何分別,不過是地方不一樣。

“我要驗屍,若有迂腐不化者要說此乃乾華金殿,不可行驗屍之事,那就去刑曹!”暮青不待人問便道,一開口便堵了接下來的口舌之爭。

“驗屍?”元修問,“奉縣知縣?”

最近死的人且與此案有關的只有奉縣知縣,可她不是讓他派人給奉縣知縣的家眷傳信兒,要他們進京運屍回鄉安葬?

莫非,她此舉另有深意?

“沒錯,此案要審,需先從奉縣知縣之死審起,他並非猝死!”暮青一語驚人。

那日她親自去過義莊,事後自然有人派人去義莊問過那老仵作,老仵作明明說暮青也認為人是猝死,怎麼今日說並非猝死?

“想知道死因?去刑曹大堂!”

大興的選官制度是士族制,律法上尚未形成三法司制,朝中未設大理寺和都察院,也就不存在地方上呈報上來的重罪案件由刑曹評議,再經大理寺複核,由都察院監督的制度,更不存在三司會審。

天下刑案,審案、判案、執行皆由刑曹說了算,職權甚重。大興建國六百年,刑曹大堂裡還是頭一回如此熱鬧,這時辰,文武百官本該在金殿上朝,卻都到了刑曹大堂。偏堂處垂了簾子,帝駕去簾後觀審,文武百官上朝般列在堂上兩側,唯獨百官之首的元相國坐著,而大堂之上,刑曹尚書林孟雖坐著堂,卻不過是個擺設。

這案子由一少年來審。

暮青立在大堂當中,奉縣知縣的屍體已從義莊抬了來,當初去天牢驗屍的老仵作也一併被傳喚了來。

暮青當眾穿了驗屍的白衣,戴了口罩手套,將筆墨交到老仵作手中,道:“我驗屍,你寫屍單。”

老仵作接過紙筆,那日在義莊還敢與暮青說幾句,今日卻不敢開口,滿朝文武皆在,連聖上和相爺都到了,他家中祖輩都是仵作,卻從未見過如此堂審的架勢!

死者躺在大堂當中,身上蓋著草蓆,暮青將草蓆一把掀開,只見屍體趴臥在地,臉朝一側,雙目圓睜,眼底佈滿淤血,死前那一刻的神情令望見之人紛紛驚退。

死的雖是一介知縣,但他是第一個被查出貪了軍中撫卹銀兩的人,他死了,而把手伸向這筆銀子的人還有不少立在這刑曹大堂之上,他們還活著,同案犯的死狀近在眼前,能淡然視之者甚少,暮青將百官的神態看在眼裡,蹲下身子,開始為屍體寬衣。

當屍體裸陳在百官面前時,人人目光躲避。

偏堂的簾後,步惜歡低頭品茶,平日裡清芬的茶湯今兒有些澀,分外難入口。看她驗屍,對他修養和耐性總是場考驗。

元修前幾日在義莊時已看過了,因暮青在金殿上說名單裡有他爹的心腹,此刻他心裡正百味雜陳,急待結果,看見裸屍的心情便被這些沖淡了些,只是將目光略微轉開了。

“看好!”暮青出聲道,這話是對文武百官說的,“諸位不看也行,待會兒查出死因來,別說是我暗中動了手腳。這麼多人瞧著,我可動不了手腳。”

這是她非要當著百官的面驗屍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