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大興十六年,與前世一樣從事驗屍取證工作,暮青體會最深的卻是人權的巨大落差。在這等級森嚴的封建王朝,人命生來便分了輕重貴賤,天理公義任權貴玩弄。劉氏一案,她驗屍不過是儘自己職責,竟因此遭人記恨,僱兇買命。

此事她不會天真地以為告到縣衙,一心攀附侯府的知縣佬兒會給她一個公道。她也不會認為此事忍氣吞聲便能了結,沈問玉若想放過她,便不會僱兇買她性命。她逃過這一劫,定有下一劫!

既如此,不如自救。

暮青眸光清寒,少年瞧著,卻滿眼驚懼。僅憑他的手,她竟能將他的身份斷定至此?!

心頭湧起前所未有的寒意,六月的天,他竟覺得渾身發涼。她讓他給舵主送信,根本就是要他的命。

他這樁買賣是越界撈活兒,本就瞞著幫裡,若替暮青送信,豈非要被舵主知道?按幫規,他和他大哥可是要被沉河的!

可若不答應暮青,他這條命現在就得交代在此。唯有先應了她,待她放了他,這信自然任他處置。

少年心裡盤算著,一抬眼,卻對上一雙清寒的眸。

暮青手一伸,再次探入他懷中,這次拿出一張身份文牒來。

“你的身份文牒我且收下,若是這封信沒替我轉交給你們舵主,三日後,你的身份文牒便會出現在縣衙公堂之上。近來剿匪,你該知道官府的告示——匪者,親眷連坐,杖二十,徒百里。不想連累一家老小,讓你辦的事便不可馬虎。”

“……”噗!

一口血噴出來,少年兩眼發黑。

他今兒是倒了哪輩子的黴,遇上這麼個祖宗!

拿他當桌,拿他的衣裳當布,拿他的血當墨,最後拿他當送信跑腿的還堵了他的退路……她還真是懂得把人用得徹底!

今兒這買賣不是虧了,而是根本就不該接!原先接這樁買賣時他還在想,暮青怎得罪了沈府的小姐?如今看來,誰得罪誰還未可知。

暮青將那張身份文牒收起,站起身來,垂眸瞧一眼少年幾欲暈厥的模樣,淡道:“現在,你可以暈了。醒來之後,記得辦事。”

言罷,她腳尖一抬,那人便一滾,滾入了道旁的林子。

看也未看林子一眼,她只轉身,往古水縣的方向走去。

林子裡那兩人回去也死不了。這段時日官府剿匪,匪幫正需要人,那舵主只要不傻,便會留著兩人的命去與官府拼殺。這兩人日後若被官府所擒,那也是罪有應得。

雨漸歇,晨霧漸薄,官道兩岸景緻漸明。少女遠去,唯留一把青竹傘散在泥水裡,寂靜裡,淡淡血氣。

風拂過,煙雨洗了江天,隱見水闊雲低處,一艘玉樓畫舫。

松閣墨欄,小梁紅窗,隱約見窗後一截天青衣角,聽一人低笑,“過路而已,倒是瞧了一出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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