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我不怕死(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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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至少有十年可以活了,本來林川以為系統會給一個壽命顯示面板的。
但是並沒有顯示總壽命。
可依舊值得慶祝了。
畢竟自己至少有十年的壽命了。
這樣的話,以後什麼超跑俱樂部,什麼賽車俱樂部,探險俱樂部,尋寶...
天下之大,我不怕死!
將剩下的小魚魚整整齊齊的擺在表箱裡,誰讓這裡邊手錶不多的。
蓋子蓋好,林川離開,桌子上有歌嵐的電腦,沒有碰,而是拿起旁邊的筆和紙,開始策劃太古裡的酒會。
當林川在紙上寫下第一個字“幹”的時候,手機響了。
是電話,瞟了一眼,如果是的那一群小崽子的林川就不會接,一看,周雲!
“喂?”
“川哥,談攏了!”
周雲的聲音在手機裡迴盪,林川的心思,就已經到了要把劉宇寧捧成巨紅歌星的地步。
《星辰大海》
《踏山河》
《沙漠駱駝》
《講真的》
《紙短情長》
......
“好,回來給你記大功!”林川開口,又急忙補充:“看他能不能把第一首歌錄出來。”
“好的。”
結束通話電話,林川的心思並沒有停止。
他發現自己腦袋裡的幾年來受抖音影響而記下來的歌曲,不是一般的多,根本就不是一個摩登兄弟可以唱的完的。
一旦放開了思路,林川根本就停不下來。
手中筆沒有停下來,一個個的歌名被寫在紙上,18年開始往後的的所有,包括爆火的網紅。
30分鐘後,林川停下來了。
發財不止這一條路,林川之所以會選擇網紅孵化經營,還是重生之前的情結吧。
畢竟一個屌絲,啥也不會,最熟悉的還是抖音這些大眾娛樂,以前叫娛樂娛樂陶冶情操,現在是用來掃錢的。
看似只是藉助抖音的小小網紅產業,但這個產業的上限是無限大的,當你的產業小的時候,就只是依託性的,藉助各大網路平臺;
但,當你足夠體量足夠龐大的時候,各大網路平臺都只是你的渠道,是要仰望你的。
你就是流量!有時候一個流量網紅就可以直接帶起來一個平臺。
所以林川並不覺得自己的產業是小打小鬧,體量大的時候,就是位元組跳動又怎樣?
就只是合作關係!
這也是為什麼,林川不想和那些玩的花哨,不幹實事的資金流小,體量小,不會做人的小團體在一起合作的原因。
不是你不配,而是我看不上你,我吃肉的時候,你就只能喝湯。
生存法則,我只和與我一個階層的人在一起玩。
以自己手中的歌曲資源,超越時代的先見,自己的網紅娛樂還能小到哪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