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河神(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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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又是妖鬼作祟。”
徐君明腳步一邁,藉助壺天神行術,瞬間來到花轎旁邊,五指張開,掌心現出一道符文。
“封!”
一道無形的波動,從掌心符文中擴散。
但凡被這波動掃過的人,彷彿中了定身法,身體,甚至魂魄瞬間不動了。
彈出三粒九彩黃粱米,把新娘子,一個轎伕,一個樂手的魂魄拘了出來。
檢視了三人記憶。
“河神娶妻?我倒要看看,是哪個河神如此大膽。不過這新娘子可不好安排。”
看其記憶,這位叫李月娥的新娘子,是前面三河縣春紅院的清倌,五十兩銀子,被朱家村的村民集資買了下來。
為的就是在三年一次的河神宴上,祭祀給涿河河神。
只要享受了這祭祀,未來三年,朱家村便會風調雨順,五穀豐登。
毫無疑問,這又是一個冒充河神的妖孽,而且還是一個淫祠。
以前徐君明不明白,為什麼很多妖,既可以保護一方水土,又要享受人祭?人肉並不比牛肉、羊肉好吃多少,凡人的精血靈氣,也算不上出眾。
後來便覽茅山藏書,他明白了。
妖類天劫往往比人類修煉要重得多,但如果可以有一個神職,保護一方風調雨順,有信仰加身,那麼天劫的威力就會下降不少。
但神職得來不易,需要常年累月的行善事,傳播神名,聚集信仰。
很多妖顯然沒這個耐心,所以他們便一年,或幾年吃上一個人,用恐懼來傳播信仰。
俗話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恐懼散播信仰的效果,可比做好事快的多了。
得到了信仰,然後再保護一方風土;一手大棒,一手甜棗,普通人自然是被吃的死死的。
從古至今,這麼幹的妖不知道有多少。
道教、玄門、佛家清理一批,就冒出一批,簡直像田裡的野草,怎麼殺都殺不淨。
也就這幾百年,天道末法,靈氣越來越稀薄,成妖的野獸也越來越少,這類淫祠也少了。
現在這個,還是徐君明成道到現在碰到的第一個。
把三人魂魄送回體內,徐君明一招手,花轎內的女子飛了出來,順手除去了她身上的繩索和口中白布。
大約十五六歲的樣子,相貌只算中等。
這也正常,若是漂亮的話,也不會只值五十兩銀子。
不過,怎麼處理她,徐君明卻有些頭疼。
從這女子的記憶中發現,她是被春紅院的老鴇從小買來。
家在哪裡,早就忘了。記憶中也沒有父母的樣子,關於家鄉,也只是幾個模糊的片段,找起來無疑是大海撈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