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章 這地方果然不對勁(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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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屠夫的刀已經被破壞了,所以現在要找的,是吞噬了屠夫刀魄的那一把刀。
也有可能就是這一把水果刀。
林默朝著這個年輕的白人小夥子走過去,後者四下一看,發現是衝自己來的,一下子嚇的渾身哆嗦。
“刀給我!”林默指了指對方手裡的水果刀。
年輕小夥兒明顯不太願意。
他哆哆嗦嗦的問了一句:“你,你這算是在搶劫嗎?”
林默一想,點了點頭:“算啊。”
“好,給你。”年輕的白人小夥兒立刻將手裡的刀遞過來。
挺配合。
這就好。
如此,你好,我也好。
接過水果刀,林默能感覺到這一把水果刀上的氣息。
挺厲害,至少是吞吃了五六種刀魄,也算是精品小刀了。
“你從哪兒弄到的?”林默問。
那年輕小夥兒趕忙道:“路上撿的。”
“撿的?”林默不信。
“真的,千真萬確。”
林默點點頭,沒再說話。他估摸對方也沒說謊,這麼來看,對方的運氣不錯,居然撿到了一把來自暴食者號的水果刀。
林默沒有再問。
主要目的達到了,現在可以辦一些次要的事兒了。
“剛才誰胡說八道,說我是惡魔?你才是惡魔,你全家都是惡魔,我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自己站出來,不然等我把你給揪出來,那可真沒好果子給你吃了。”
林默陰著臉道。
對方剛才喊的那一句,明顯是沒安好心。
有些事情,林默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有些事情,他絕對是睚眥必報。
這是換做自己了,無懼子彈的傷害,如果換做別人,一個無辜的人,就因為對方那不負責任的一句話,就會丟了性命。
所以在林默看來,說那句話的人,比剛才開槍的那個老哥還混蛋。
等了一會兒,還是沒人站出來。
林默也不再廢話了,他拿出一支鉛筆,然後用筆尖,挨個點在場的每一個人身上。
當筆尖指向一個某一個人時,筆尖微微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