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林默自己。

林默就說,既然你沒找到你自己要的東西,應該也找到一些其他的東西,畢竟你在這裡遊蕩這麼久了,沒吃過豬肉不可能也沒見過豬跑吧。

裸奔男就問林默你說的這些是啥意思,我聽不懂。

林默就問他這個迷宮,一直都是這麼黑嗎?

裸奔男說是。

林默想了想,突然晃著了磚頭錘。

下一刻,光亮顯現。

林默手裡一空。

裸奔男消失了,光亮所在的周圍,依舊是一片空曠,彷彿無窮無盡,一個沒有盡頭,但也沒有出口的世界。

林默有點明白了。

如果說莫文婷之前小本子上畫著的就是這個迷宮的話,那她為啥要把周圍塗的那麼黑的原因林默找到了。

因為這個迷宮,只存在於黑暗維度。

如果再進一步看,只要有光亮,就無法離開迷宮,而想要離開迷宮,唯一的法子,就是按照這裡的遊戲規則來走。

也就是說在絕對的黑暗中摸黑尋找出路。

最操蛋的是,這是一個迷宮。

對於一些路痴來說,亮著一百五十瓦的大燈泡都找不到出路,更別說是在絕對黑暗的情況下,這根本沒法子記路。

所以最終就是,十有八九就和裸奔男一樣,在這個絕望和恐怖的迷宮裡不斷的摸索,週而復始,無窮無盡。

而且就算是你有光源也沒用。

只要有了光源,就會從真正的‘迷宮’脫離出來。

就像是剛才,林默明明按著裸奔男,但火光一亮,對方消失了。

實際上,不是對方消失了。

而是自己消失在了那個黑暗迷宮當中。

事情慢慢被林默捋順了,從一開始的一無所知,十分盲目,到現在至少知道大概情況,知道一些迷宮內的規則。

而既然是迷宮,就必然有出口。

只不過要在絕對黑暗中找到出口,難度比較大罷了。

此外光源脫離的特性,讓林默想到了它的另外一個用途,那就是在陷入絕對危險當中的脫困。

這無疑是一個非常有效的保命手段。

在絕對危險當中,把火焰弄著,就可以脫離危險。

這一點非常棒。

明顯可以讓人產生很強烈的安全感。

再加上林默本身無懼恐懼的特性,還有他本身是高階遊戲玩家的屬性,這讓他有了一種攻克黑暗迷宮的信心。

吹滅火焰。

林默再次陷入黑暗當中。

他四下摸了摸,什麼都沒有摸到。輕聲呼喚一聲,也沒有任何回應。

看起來裸奔男跑了。

這也正常,換自己也會跑,誰會傻乎乎的等在這裡。

不過對林默來說,該從裸奔男哪裡瞭解到的都已經瞭解了,對方繼續留下意義也不大。

現在林默能做的,就是繼續向四周摸索。

他壓低身子,保持一種遇到危險可以立刻做出反應的姿態,然後伸手,向前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