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可能是反應過來,自己現在的命掐在對方手上,所以立刻語氣緩和了一下,解釋道:“是這樣, 當初我生活的年代,噩夢之境少之又少,很稀缺,當然得把眼光放在現實當中, 那時候我讀了不少以前的典籍,以佛道為主,那時候也沒啥娛樂活動,結果就沉迷那些神仙鬼怪的無法自拔。”

“然後呢?”

“然後就覺得那些書本里說的是真的,這世上真有神佛,真有永生之道,仙術道法,我就自個研究,還別說,真研究出來一些門道。”

林默冷笑一聲:“殺人奪魂,為自己續命?”

“我們也不想啊。”這時候小腦袋有些不服氣的說話了:“書上說,修煉要天地靈氣,日月精華,我們也想吸收啊,可根本沒有那東西。後來知道,那都是古代的混賬窮書生胡扯出來的東西, 是意淫的玩意兒,都是放他孃的狗臭屁。對了,還有什麼煉丹術, 我們一開始還能動彈,吃了那些狗屁丹藥,差一點要了我們的命,雖然保住了一條命,結果整個人也都癱著動不了了。”

說到這裡,林默差點笑出聲來。

古代的時候,還真是這樣。

封建迷信害死人啊。

那時候就有不少皇帝是因為迷戀長生,吃了江湖騙子煉製的丹藥,然後身體中毒,每況愈下,最後身亡。

實際上就是吃那些丹藥吃死的。

沒想到這雙子仙過去也是古代‘仙俠’的鐵粉。

仙俠故事是編造的,但噩夢卻是真的。

“後來,莪們無意間接觸到噩夢之境,經過多年研究,這才結合道經中深奧的天地法則,創立了我們的長生之道。”

“就是這個法子稍微有一點缺德,可也沒法子,這世上就是強者生,弱者死。就像是現在,我們倆實際上不想說這些,但還是說了,就是因為被你拿捏住了,不得不說。”

林默說真看不出來,你們長的這麼磕磣,居然是精通佛道之法,放在古代,那是妥妥的高階知識分子。

“至於屍仙,它和我路數不一樣,它能模仿別人,模仿成功之後,就殺人奪舍。而且它做事比我猖狂,殺的人,也比我多。”

“你知道它跑哪兒了?”林默問。

屍仙殺了向鑫一家三口人,這個事兒,林默遇到了,就不能不管。

“狡兔三窟,這傢伙活的比我都久,它跑哪兒我真不知道。”

林默沒有繼續在這個問題上糾結。

對方可能真不知道。

只要想想就知道,那屍仙能毫不猶豫的丟下這雙子仙不管,那就說明根本不會在意對方的死活。

這種詭異之物,在過去三百年的時間裡不知道害了多少人,一次一次的奪取普通人的記憶,讓它成了最狡猾的怪物。

但對方只要還佔據著向鑫的身體,那就隨時有被發現的可能性。

現在鋪天蓋地的攝像頭,人臉識別,交通場站的把控,對方能逃離落雁市的機率並不大。

眼下只能繼續等訊息。

“對了,那屍仙為什麼會盯上向鑫?”林默想到了這個事情。

這個問題很重要。

如果向鑫的身體對屍仙不那麼重要,對方有可能會捨棄身體,逃入噩夢世界。相反,如果向鑫的身體真的如同之前林默推斷的,對屍仙很重要,那對方就不太可能輕易捨棄。

這麼一來,抓到屍仙的把握也就更大。

關於這個問題,雙子仙知道一些。

“我選擇奪魂的目標是有根據的,不是瞎選的,那都是從道經裡學到的之事,結合這些年的經驗,你想想,過去來大仙廟求卦問命的人有多少,但我也不是逮一個殺一個,一百個人裡,能碰到一個合適的就不錯了。屍仙那邊也一樣,向鑫的命數和它契合,就像是一個人吃東西,喜歡特定的口味,向鑫就是屍仙最喜歡的那種。”

這個解釋林默能聽得懂。

雙子仙和屍仙是把人當做食物了。

可站在它們的角度,還真是這樣,就如同人去海鮮酒樓,會對著魚缸裡的魚品頭論足,最後選一個順眼的撈出來下鍋一樣。

林默笑了笑:“說到這個事兒,我很想知道五年前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你最好給我一五一十的說清楚,不然,還是會把你挫骨揚灰。”

雙子仙兩張臉上都是表情一滯。

小腦袋扭頭看大腦袋,大腦袋也看小腦袋。

兩個腦袋交換了一下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