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折了一個紙人,吹了口氣,紙人立刻變大,而且模樣和林默幾乎是一模一樣。

“你往前走,我在後面看著。”

林默簡單交代了一下。

紙人點了點頭,然後轉身沿著走廊往前走。

林默仔細觀察。

很快,紙人的身影消失在前面的黑暗當中,不過與此同時,身後傳來了腳步聲。

回頭一看,紙人從身後走了過來。

“果然還是這樣!”

林默能想到自己之前走,應該也是一樣。

這是莫比烏斯環,頭尾相接,理論上,就是無限。

記得上學時候學的無限符號,就是這個。

林默感覺,自己現在成了‘二維鬼’,被困在一個無限迴圈裡。

要打破這一層迴圈,必須得打破這個‘環’。

怎麼做?

林默覺得,要不多弄幾個紙人試試?

他還真的是這麼幹的。

接下來,他弄出來第二個,第三個紙人。

然後每一個相隔幾米站好,然後分別往前走。

結果,沒卵用。

迴圈還在。

林默一開始想著詛咒是個鬼,那也只有一個鬼,對方能影響幾個人?說不定人數多了,那個詛咒也顧不過來。

可顯然他算錯了。

詛咒影響的是這個區域,而不是他們。

就算是有一百個人擠在這裡,也沒用。

該出不去,還是出不去。

“詛咒的本質上,是個鬼,是個鬼,呃,鬼?”

這時候林默突然想到了老哥說過,鬼有一個共性。

好奇心比較大。

就例如如果知道這個鬼的名字,你在黑暗中叫它,連續叫,它遲早會被你召來。

如果不知道名字,就做一些讓它好奇的事情,引它現身。

就例如玩一些小遊戲。

丟手絹,猜數字,拍肩膀。

這都是經典的招魂儀式。

“對了,既然詛咒是一種鬼,那用招魂儀式應該也有用,只要能把這鬼引出來,那就好辦了。”

林默心中高興。

他覺得他找到了一個好法子。

“記得以前有一個非常簡單,又經典的招魂方法,如果是在一個封閉的屋子裡,那在四個角都站一個小夥伴,然後一個挨一個的沿著牆壁走到下一個牆角,拍前面那個人的肩膀,被拍的人繼續接力,拍下一個,這樣慢慢的,就會發現,本來應該是三缺一的牆角,但最後,卻都會被佔滿。”

“因為,隱藏的鬼,會出來,陪著一起玩遊戲。”

林默一拍大腿,說這法子我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