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大地很大,開著車想要從南到北從西到東溜達一圈,至少得一兩個月。

封存魔頭身體的七個地方就是橫跨東西,縱橫南北,不在一個區域,所以在小6問咱們先去哪兒之後,林默陷入沉思。

然後他問小6,假設對方就是要一門心思將魔頭的軀體全部釋放出來,那對方遲早會找到自己。

因為自己手裡有腦袋和右腿。

小6點頭,說這肯定是沒錯。

“如果對方是我哥,我肯定得幫忙,那讓他跑來跑去的找,浪費時間,倒不如我也幫他收集收集;如果對方不是我哥,那我原地等著,手裡籌碼不多,還不如主動出擊,至少再將魔頭的一個身體部分掌握在手裡,這樣對方手裡的力量就會弱一分。”

小6點頭,表示你說的都沒問題。

“所以我不能等,要主動出擊。”

“說吧,先去哪兒,我導航。”小6表示你快別瞎逼分析了,趕緊說地址。

目前的三個殘肢,分別是身軀,右手和心臟,三個不同的地址,既然要去,那肯定是要選距離這裡最近的。

“最近的就是右手,在毛豆市,大概五百多公里的路程,不算太遠。而且那邊美食不錯,不辣。”

一聽美食,小6就說要去要去。

說著已經是導航完畢,一腳油門上了路。

這一路過去即便是小6這種開車的速度,也得需要好幾個小時。

這次沒準備零食,小6就和上癮之後難以滿足的那種狀態,抓耳撓腮直抖腿,說一會兒遇到縣城或者是小城市,一定得下去準備一點,不然這一路上她抗不過去。

林默說行,隨你。

對林默來說,路上他也有事情要做。

之前和魔頭對戰的那一下,林默有了一些特殊的感悟。

關於精神力的。

這種力量在運用上可提升的地方太多了,之前林默只是將精神力當成了一個簡單的絞索。

攻擊方式也非常的簡單直白。

就是套在敵人脖子上,拉起來,勒死。

但後來發現這種攻擊方式侷限性太大,而且也有弊端,就例如,對方沒脖子,你怎麼勒死?

這就是問題。

而魔頭的精神力似乎更強,甚至林默在一瞬間,看到了一個古怪的影子。

完全由精神力組成,有兩條可以伸長的手臂,手指粗長,可以直接握拳攻擊,也可以進行抓舉撕扯。

林默感覺,這才是精神力的終極目標。

因為手是最靈活的,如果單純以破壞力來衡量的話,那用精神力直接凝聚成一把刀子,破壞力和殺傷力最強。

但這方面強,另外一個方面就必然會弱。

不可能存在面面俱到的。

相對來說,凝聚成手,這是最平衡的。

林默也想把自己的精神力絞索變成手。

但這個事兒不是想變它就能變的,嚴格來說,精神力不是橡皮,不是你想捏成什麼樣子,它就能捏成什麼樣子。

想要讓可以外放的精神力發生變化,這個需要手段、技巧和經驗。

林默不知道‘魔頭’是怎麼弄的。

就算知道了,對方的方法,可能也不適用於自己。

所以林默得找自己的法子,走自己的路。

琢磨了一會兒,也試著做一些實驗,但都失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