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裡居然很安靜。

林默仔細一想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之前突然掉落下來的屍體把其他人都嚇壞了,當然這裡面肯定有裝模作樣的,但大家當時一定是四散而逃。

估摸互相走散了。

人在慌不擇路的時候,那就和沒頭蒼蠅一樣亂闖亂竄,等冷靜下來的時候,已經不知道躲哪兒了。

有的可能還在一起,運氣不好的,估摸只有一個人。

而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人都會疑神疑鬼,有的人或許會出來,但大部分人會繼續躲起來,仔細觀察。

現在估摸就是這種情況。

瘋人形態的許敏,力量上可以堪比成年男性,其特長是靈敏。

林默想了想,慢慢蹲下,將腳上穿著的鞋脫了。

赤腳行走,幾乎沒有聲音。

還是那句話。

對林默來說,除了此刻開始狩獵的恐怖屋老闆之外,他還有一個敵人。

那就是當時推他的人。

這個人必須得找出來。

在這個‘回’字型走廊裡,每一條邊的長度都在二十米到三十米左右,兩側的房間數量林默之前數過。

一共有十八間。

除了自己剛才走出來這一間,其他人十有八九是躲在某一個房間裡。

因為走廊裡空空蕩蕩的,根本沒法子藏人。

這會兒林默剛走到隔壁房間,就突然聽到一聲慘叫從前面傳出來。

“不要,不要,放開我!”

是那個體型健壯的大媽。

林默記得對方的聲音。

慘叫聲是從前面房間裡傳出來的,林默立刻閃身,躲到了就近的一個房間裡。

他並沒有關門。

不能把別人當傻子,尤其是這個恐怖屋老闆,明顯是一個很精緻,很極端的變態,對方十有八九記得之前各個屋子房門的樣子。

如果本來是開著門的房門,結果給關上了,傻子都知道里面藏了人。

而且林默此刻就躲在門口,這樣可以偷偷看外面的情況。

旁邊屋子裡一陣響動,隨後就看到強壯的恐怖屋老闆拖著那個大媽走了出來。

大媽沒死。

哀嚎著,哭泣著,不斷的求饒。

但沒用。

她現在完全就是一頭待宰的豬。

這位大媽的兩條腿已經不能動了。

仔細一看,兩條腿的腳筋已經被割斷,被拖拽過的地方,一片血汙。這場面絕對夠血腥,也夠嚇人。

林默沒動。

救人的念頭根本不存在。

這個時候衝出去,完全就是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