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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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內冷氣足夠強,再加上餐廳和電影院也會開冷氣,陶薇特意穿了長袖,她不怕熱死,怕冷死。
一樓大門口,有好幾個人站著。
其中有一個穿著中性衣服,短頭髮的女生,從背影看,好像一個男孩子。她一眼看到穿著小禮服的曼莎,急忙忙的揮手。
曼莎頭髮高高盤起,穿著黑色無肩帶小禮服,露著兩條大長腿,配上精緻的妝容,回頭率百分之百。
商場的路人看見曼莎,全都盯著看,想著是不是搞活動。
兩人牽著手,開開心心的逛商場,期間聊著一些趣事。
“曼莎,你勇氣夠夠的,敢這樣出現在商場,不怕被狗仔拍嗎?”
“怕什麼,我又不是大明星。”
她們買了兩杯奶茶,一人一杯,邊走邊喝。
“你老實和我說,你在那部電視劇裡扮演了一個什麼樣的角色,我之前問你,你怎麼都不告訴我,一晃過去,電視劇都開播了。”
“沒什麼,就是一個路人甲。”
“什麼?你這麼漂亮,至少也得是男主角身邊丫鬟的角色啊!”
進入女裝店,曼莎認認真真挑選了一套休閒裝,上面黑馬色馬甲,下面配格子裙。陶薇用眼睛吸收店內的搭配元素,努力進化。
“就是因為這樣,我才不想告訴你,怕你”曼莎站在穿衣鏡前,來回轉身看效果,滿意之後到前臺付錢。
陶薇手裡的奶茶已經喝光,她盯著身邊還剩下一半的奶茶嘴饞。
“好了,我不說了,翻篇。但是我想告訴你,你以後一定會是一個特別厲害的演員。”
曼莎印象中的陶薇,是一個不苟言笑,很少和別人走在一起的女生,她一直以為陶薇的性格比較淡漠,沒想到深入瞭解,原來這麼皮。
她本來不想演戲,都是陶薇在她耳邊一直說,結果就把她帶陰溝了。
“借你吉祥,未來的大作家。”
曼莎提著換下來的衣服袋子,轉身招呼陶薇,提醒她自己已經結完賬了。陶薇非常自然的拿著曼莎的奶茶,用力吸。
“那個就算了,我本來以為寫是一件特別容易的事情,結果把手放到鍵盤上,一個字都敲不出來,腦袋裡冒出來的都是童話故事。”
兩人緊接著又逛了好幾家店,曼莎陸續買了一些東西,還給陶薇換了一身衣服,搭配了一套姐妹裝。
當曼莎看見路人手裡捧著飲料杯的時候,才想起來自己的奶茶。陶薇手上只有衣服袋子,其他都沒有。
一問之下才知道,她獨吞了奶茶。
真是的,多大的人了,還幹這種幼稚的事情。曼莎能怎麼辦,只能無奈的接受,誰讓陶薇是今天的壽星呢。
商場播放著優美的旋律,陶薇發覺自己跟不上時代,她以前接受的薰陶都是藝術型別,肖邦,莫扎特,很少接觸流行音樂。
或許曼莎會覺得她活潑,其實都是裝出來的,主要是為了改變自己。
自從陶薇離開陶家以後,為了擴大自己的生活圈,她努力接觸很多從來沒嘗試過的東西,亂塗亂畫,種綠植和看言情。
不說這個了,聊聊宴會上的事情。
“曼莎,你爸爸不是說讓你完成一個條件,你才能從宴會上出來,怎麼樣,那個人帥不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