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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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恆君急忙檢查自己是否缺了衣角,這才看見自己躺著的地方撲了一層稻草。
“放心,我想想而已。”阿尋突然站起來。
小姑娘一驚一乍的,齊恆君還以為是何大事。
“既然你已經清醒,身體也無礙,你昏迷三天,想必家人都很擔心吧。”
阿尋來不及說完後半段話,被齊恆君按住肩膀,她看著那塊饅頭片落到地上,心頭一緊,沒事,吹吹灰還能吃。
“你說我昏迷三天?”
他喃喃自語,後面的聲音太小,阿尋聽不太清楚。“饅頭”她及時清醒,重新把話題帶到重點,“是啊,你昏迷三天,一直都是我照顧你。”
道謝就不必了,你要是儘快離開是最好的,我已經連著幾天沒吃飽。
“期間我可有發燒、冒冷汗、嘔吐、說夢話之類?”齊恆君眼神真摯的看著阿尋,想知道答案。
“這三天你睡得很好,就算我劈柴,磨牙都沒有把你吵醒。”
“真是不可思議。”
之後齊恆君瞭解到到一些事,在他昏迷期間,是面前的小姑娘照顧他,這裡也不是破廟,而是尚水鎮林家舊宅的柴房。
三年前,林老爺擴大家業,把隔壁宅子買下來,一群人都搬進了新宅,剩下一部分人看守此處,阿尋便是其中之一。
至於更具體的部分,阿尋不想說,只告訴齊恆君自己在林家長大,非婢女,非遠方親戚,只得一個柴房作為棲身之所。
原本齊恆君應該在尚水鎮的醫館中修養,那的老大夫是個奸商,一旦踏入他的院子,便要收費。
雖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阿尋沒那麼多的閒錢,唯有典當齊恆君身上的玉佩應急。
既然大夫說了無礙,定當是無礙,早早離開方是解決之道。
阿尋看齊恆君眼生,猜他不是尚水鎮的百姓,也不知送他上哪,唯有帶著昏迷中的男子回到林家舊宅。
慶幸的是,不少人嫌棄阿尋的柴房破舊,從不靠近,否則阿尋收留陌生男子一事早就被傳的沸沸揚揚。
這些年來阿尋並非不想離開林家,而是林老爺手裡有她的賣身契。
彼時鄰人見錢眼開,用五十兩銀子賣掉小阿尋,之後離開了尚水鎮。只要賣身契在林老爺手中,一日不撕毀,阿尋到死都是林家的人。
齊恆君告訴阿尋,他來自商賈之家,從小體弱多病,雙親知曉尚水鎮地傑人靈,故讓他來此調養身子。
誰知臨近尚水鎮,他們遭遇磨難,帶路的馬兒突然發狂,把車上個人全都甩出去。
齊恆君是富貴子弟,錢袋在僕人齊宇身上,而他除了一身行頭,沒有任何貴重之物。阿尋想讓齊恆君離開,可眼下這個情況
房內一陣沉默,誰也沒開口說話。
地上的兩碗蘑菇湯剩下一碗,阿尋見齊恆君不動手,也沒強迫。
富家少爺養尊處優,剛醒來沒有辱罵她,可見品性不錯。想必這些糟糠他吃不習慣,也沒必要習慣。
期間,齊恆君聽到阿尋不斷的嘆息聲,他很想報答這名姑娘的救命之恩,奈何身無分文,讓人見笑了。
就在他想要開口的時候,阿尋起身走到牆角邊,藉著微弱的光找到破裂的磚塊,片刻後,她拿著一個袋子重新回到齊恆君身邊。
“公子,我用您的玉佩典當了二十兩銀子,都在這,一分不少,作為診金的五文錢是我的,您就不用還了。”
她把錢袋放到齊恆君面前,隨後一轉,背對著齊恆君。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話是沒錯,可天底下沒有絕對的良善,阿尋本想獨吞二十兩銀子,等齊恆君走了,自己可以吃頓好的。
結果,她還是沒沉住氣。
“這”齊恆君疑惑的看著地上的錢袋。
“之前是無可奈何,才讓您暫住此地,而今您已經醒了,再說這些錢本就是您的,您找一個車伕,讓他帶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