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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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莎和陶薇是高中同學,兩個人家境都不錯,性格也差不多,但是平常沒有任何交集,因為他們都被家人限制了很多自由。
更沒想到的是,她們畢業以後再遇上,才知道兩個人還是同一個大學,只是不同專業。
“對了,我今天看到你出演的電視劇開播了,你演的是哪一個角色?”陶薇轉移曼莎的注意力。
“我就跑龍套的,沒什麼臺詞的。”
有一天曼莎走在街上,被星探發現,然後帶進了娛樂公司,她剛入門,現在處於跑龍套階段。
“我爸根本不管我的事情,突然把我叫回來,我就知道有貓膩,現在讓我和那邊地主家的兒子打招呼,這不就是想讓我獻殷情嗎?”
她看到黃源的助理在找自己,急忙結束這個電話。
“薇薇,我不說了,那邊有人找我,為了咱們的姐妹情誼,就算上刀山下油鍋,我也豁出去了。”
被結束通話電話的陶薇莞爾一笑,重新拿起畫筆繼續在畫板上胡亂的塗抹。
她不清楚曼莎到底在做什麼,應該不是危險的事情,因為她記得曼莎最後成為影后了。
——
尚水鎮有一戶林家,祖上都是大善人,幾年前他們的兒子病倒了,大夫斷言活不過十歲。
林氏夫婦找了很多辦法來救治兒子,皆無果。
有一日,江湖郎中上門,說能治病,辦法是找一個生辰八字過硬的女子沖喜,不出三年,林家公子必定恢復如初。
要找一個生辰八字過硬的女子談何容易,再者,如何算是過硬?
許是老天爺不讓林家斷後,讓林氏夫婦尋到了這個小姑娘,她叫阿尋,年僅五歲,並非尚水鎮的百姓,而是一個流民。
聽聞阿尋原本跟著父母居住在汾河一代,她出生那年家鄉鬧瘟疫,百姓折損一半,她家三人僥倖留一命。
好景不長,瘟疫過去,洪水降臨,百姓們逐漸流離失所。
令人詫異的是,阿尋一家三口依舊活的好好的。
汾河的家園被毀,許多百姓搬遷,尋找更適合的住所。或許是運氣耗盡,阿尋的爹孃染上嚴重的風寒,不治身亡,獨留下五歲的阿尋在人間彷徨。
這些事情都是阿尋的鄰人轉述給林氏夫婦知曉,當他說完,自己已經奄奄一息。
尋常之下,孩子染病的機率更大,反觀阿尋,她經歷過瘟疫、洪水,依舊活的好好的。
如此說來,這孩子的確是命硬。
阿尋尚且年幼,沒進過學堂,不識字。巧的是,她記得自己的生辰。林氏夫婦拿著八字找那名江湖郎中詢問,果真是她。
彼時林家少爺八歲,阿尋五歲,兩人因此結緣。
多年後,阿尋揹著簍在樹林間尋找蘑菇,她哼著不成調的小曲,目光如鷹眼一般掃視四周。
她名義上是林家的小夫人,實則就是個沖喜新娘。自從林少爺恢復健康以後,林氏夫婦對阿尋的感激瞬間變成了虛無。
想要在林家活下去,阿尋靠的不是別人的恩惠,而是自力更生。
陽光透過樹葉的縫隙照在女子的身上,是一張黝黑的臉,往下是乾癟的體型,前不凸後不翹,男人自然看不上眼。
這也是她在林家不受歡迎的原因之一。
林少爺嫌棄阿尋長得醜,命令她離自己遠遠的,於是林氏夫婦把她的房間安排在了柴房。
對於經歷過大風大浪的阿尋而言,只要能擋風遮雨就是好地方。
住的地方搞定了,還需要吃的。
林家的僕從看見阿尋向來是避而遠之,她討一口饅頭,都會被嫌棄的扯著鼻子大喊乞丐。
真是過分,她每日都會用井水洗澡,一點都不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