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的男主角,正是把趙紫蘇內定為他女人的吳飛揚。

這事兒的確鬧大了,在一家高階會所裡,他召了鳳鳴娛樂的兩三個二、三線的女明星去玩樂,後又把跟趙紫蘇並列為鳳鳴四小花之一的祝蔓菁叫了過去。

如果是一般的玩樂很正常,畢竟,到那些場合不都是為了玩麼?

可祝蔓菁不願意啊,被灌酒,被動手動腳的。

她也是一線明星了,有了一定知名度,不可能隨便被玩的。哪怕這個人是自己所簽約的娛樂公司的董事之子。

結果發生了爭執,吳飛揚動了手。

然後要強行逼祝蔓菁就範的時候,祝蔓菁情急之下,打破了一個酒瓶,然後檢起一塊玻抵著自己的脖子,要求吳飛揚放她離開。

但吳飛揚豈肯願意讓她離開?以為祝蔓菁沒有那樣的膽子當真的以死相脅,他依然把祝蔓菁逼到了角落。

事實上,這個時候,吳飛揚跟另外那兩三個二、三線女明星早已經衣冠不整,包括祝蔓菁在內,也都被撕破了衣裙。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吳飛揚更不能讓祝蔓菁輕易離開了,因為出了這個門,被外面的人看到,另人一看也就知道是什麼會事了。

所以,他必須要得到這個女人,將她征服,要不然,事情傳開了,他也麻煩。就似是開弓了沒有回頭箭。

但禍事就是這樣了。

沒想到祝蔓菁也有幾分剛烈,寧死不從。

她當然的就會那尖銳的碎玻璃割破了脖子。

這一下子,真把吳飛揚給嚇傻了,另外的兩三個女人也嚇得尖聲大叫,慌張的逃了出去。

結果引來了會所的人,才發現了這裡的狀況。

然後自然是該報警的報警,該打120的打120。

至於吳飛揚,他竟然逃了。

肇事後逃竄,這便已經是大罪。

當然,逃是肯定逃不了的。

因為那三個二、三線的女明星,已經把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訴了警方。

並且還爆出了跟趙紫蘇有關的事。

這也跟趙紫蘇扯上了關係?

原來吳飛揚是因為越紫蘇不從他,反而解約離開,連他的電話也不接,資訊也不回。有些惱羞成怒了。一肚子鬱悶沒處發洩。

他認為自己堂堂鳳鳴娛樂的太子爺,追求一個旗下的女明星居然敢拒絕他?甚至連機會都不願意給他,這也太過份了。

於是才找了那三個二、三線的女明星去下下火。

事實上,這兩三個二、三線的女明星也不是什麼的好貨,早就被吳飛揚給弄上手了。但現在發生了這樣的事,她們毫不猶豫的出賣了吳飛揚。因為,吳飛揚承諾給她們的,根本就沒有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