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筆名契約(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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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如干脆利落些,還能落個好印象。
現在最大限度的獲得萬民念力才是重中之中,其他的,暫時都是旁枝末節。
很快,契約就書寫完成。
大意就是伏塵授權給家在他們報紙上連載自己這本書籍的權利,作為回報,家又需要付出些什麼銀錢報酬。
清瘦老者一邊將書寫好的契約紙張遞給伏塵,一邊解釋道:“簽名有兩處,一處是真名,一處是筆名。筆名可隨意取之,只要不犯諱即可。”
“當然,筆名和真名一樣亦可,這個並不做要求。”
這個伏塵自是瞭然,有些人不想因真名招致不必要的麻煩,有些人閒情偶寄,就以筆名寄託情思趣意,有些人純粹為了簡單好記。
因這些緣故,就誕生了筆名這個說法。
對於家子弟而言,筆名就相當於另一個重要的表字。
有些人不便直呼其名,就會稱呼其筆名,以表敬重。
就譬如浮生聖人沈鶴,當初的筆名就是浮生,而眼前這位臥龍先生,本名諸葛臥龍,筆名則為臥龍先生。
伏塵起身雙手接過,將其放置在騰出來的黑沉堅固桌面上,身邊站著的溫柔侍女立即奉上雅緻紫羊毫毛筆。
伏塵心念一動,從容落筆,簽字署名。
清瘦老者這時就在伏塵身旁,看著他落筆而就,兩個精氣神內斂的墨字就映入眼簾,不由心中默默唸道:“留仙?”
伏塵微微一笑,這就是獨屬於自己的一點趣味了。
沒有多說什麼,伏塵伸出手就取過契約遞給了臥龍先生。
臥龍先生並沒有詢問這個筆名的寓意,交淺言深,這是相處大忌。
有些事該知道的時候自然就會知道,不該知道的也沒有必要探尋個究竟。
他伸出一根手指,凌空指向桌面上的金光小石。
不見任何動作,安安靜靜放置著的金色小石突然裂開一道深深縫隙,裡面璀璨金光照射而出,流光溢彩,很快就鋪滿了整個房間。
在金光的照耀下,墨色小字自皎皎白紙之上凌空飛出,如同小溪歸流一般,一字連著一字陸續向金石裂縫之中飛去。
墨字每進入一個,金石裂縫吐出來的耀目金光就黯淡一分,裂縫也慢慢的開始癒合。
很快虛空中的墨字就全數消失不見,滿室的燦爛輝光亦是一同消散。
沈鶴看著眼前一切,深深呼吸一口氣,不由就想到書中記載。
聽聞大宗古國之間簽訂盟約之時,有燦爛金輝漫布天際,浩蕩連綿千里,讓人不得不為之目眩神迷,心神搖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