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又道:“你不用生氣。早就跟你說過,我是真心喜歡你的,對你和對其他的女人不一樣,你沒必要整天象深閨怨婦一樣,這麼魂不守舍幻得幻失的。”

林聽雨若有所悟。大概就是池琳一遇到關於鄒城的事就會有些魂不守舍幻得幻失,所以才給鄒城造成這種印象——無論他怎樣踐踏這個女人的感情,這個女人都不可能放棄他。

沒辦法,這個女人就是這麼愛他。他鄒城以兩千塊錢起家,如今事業做到這麼大,已經有了幾百億的身家,自然是有無限魅力和無窮盡的好感度。

大概鄒城覺得他在池琳心中的好感度仍舊居高不下,臉上現出了幾分得意。

林聽雨用紙巾擦了擦嘴,道:“鄒總,你慢用,我吃完了,就先去上班了。”說著拿起挎包準備買單。

鄒城道:“你走吧,我來買單。”

林聽雨道:“對不起,我只付我的那一份。”

鄒城囧。

林聽雨付了自己的早茶錢,提著包頭也不回地走了。

鄒城看著她消失在門後的背影,眉頭微微皺了皺,心道:“今天的池琳和以前好象很不一樣啊!有什麼不一樣呢?”微微一回憶、比對,他就輕笑起來,“好象比以前生氣的時候更冷更有意思了。”

如果林聽雨知道這位鄒總心中的想法,一定會有吐血的衝動。

人家好好對你,你就覺得人家無趣,甚至失蹤閃得遠遠的;人家對你不鹹不淡,完全無所謂了,你就覺得“更有意思”,總裁大人的高階思維模式果然不是他們這些低俗小市民能夠理解的。

晚上,林聽雨下班回家。因為今天沒加班,所以回家比較早,她途中經過一個市場,買了些菜打算自己回家做晚飯。可是,剛剛提著菜從小區的停車場走了出來,還沒進小區呢,就看見一輛車慢悠悠地靠近了自己。

車窗向下開啟,露出裡面人那張典型的大款臉型,因為笑得太過燦爛,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道:“池琳,一起去吃晚飯吧。”

林聽雨坦誠說道:“不用了,我已經買好了菜,打算回家自己做晚飯。”

鄒城笑得更加燦爛,道:“是嗎?那正好我晚上有空,不如咱們兩一起做吧。”

林聽雨臉上綠了綠,但還是勉強搞出一絲笑容,道:“這,怎麼敢勞煩鄒總呢?”

鄒城道:“不要緊。你等我,我把車停好就馬上過來。”說完也不等林聽雨答應,就把車開向停車場。

林聽雨撇了撇嘴,這個渣男真不是一般的煩人啊。

可是,她又不能說她不是池琳,她的任務就是代替池琳活下去,一方面讓她的生活繼續,肉體不要因為不能進行正常的飲食、行動而死去;另一方面還要按照池琳的意願活。

池琳現在就是不想讓鄒城知道她為他傷心難過到那種程度。不然以鄒城那種抖S性格,肯定會得意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