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日子以來,史密斯與理藩院交流,從乾朝官員處得到的資訊來看,他以為乾朝對於葛朗臺,不會進行重判。

史密斯也知道乾朝是個大國,葛朗臺既然觸犯了乾朝的法律,那麼完全不受處罰,肯定也不太現實。

因此史密斯的意思是,希望乾朝能夠考慮到葛朗臺英國人身份,用英國的法律來審判,或者乾朝判決後,交給英國來執行。

史密斯向理藩院提出了意見,乾朝的官員態度很好,表示會考慮,他便以為乾朝會顧忌與英國的貿易關係,可沒想到大理寺居然直接判了死刑。

大理寺是乾朝最高司法機關,判決一下,除了皇帝之外,基本不可能在翻案了。

這不僅是葛朗臺一案,也可以說為後面的類似情況,判出了一個案例,以後在乾朝的外國人,觸犯法律都是由乾朝審理和判決。

這讓史密斯做不住了,站起來大聲抗議,大理寺卿看了他一眼,冷漠的一拍驚堂木,“退堂!”

當下國安司計程車卒,將爛泥般的葛朗臺拖走,大理寺的一眾官員隨即退場。

史密斯見此,氣得不行,“太傲慢,太無理了!”

扎克多格也急道:“公使閣下,一定要救一救可憐的葛朗臺啊!”

史密斯臉色陰沉,“大英帝國不會允許無辜的商人,被乾人傷害。”

這時他們在公堂內喧譁,一名軍官大聲呵斥,“公堂重地,休要喧譁,有什麼意見,可以向有司反應,若是無理取鬧,拿爾等下獄!”

史密斯內心暴怒,不過卻又無可奈何。

乾朝不比其它國家,在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史密斯可以武力威脅,可在乾朝他卻沒有什麼能夠威脅到乾朝。

“我會像理藩院提出抗議的!”史密斯只能無能的抗議一聲,然後帶著英國商人,離開了大理寺。

一行人出來後,也沒回使館,而是直奔理藩院。

高歡給乾朝的定位,是一個近代化的文明國家,做事儘量要文明和規矩,意圖來建立一套規則,並將其推廣出去,約束其他國家,使得世界上的主流國家,都採用這套規則,也就是乾朝標準。

這套行事的規矩,是乾朝制定,自然是偏向乾朝,推行出去,也是為了今後更好的保護乾朝的利益,維護乾朝的霸權。

在決定判處英國商人死刑時,高歡就已經決定與英國開戰,不過高歡並沒有把英國公使抓來,給咔嚓了。

這顯然不夠文明,以後乾朝要維護在世界各地的利益,駐各國大使就是乾朝在當地的利益代表,乾朝隨意殺害和驅逐大使,對於今後肯定不利。

這時憤怒的史密斯,領著一群英國商人,來到理藩院門口進行抗議。

理藩院主事錢秉鐙,立刻讓人將史密斯請進來。

在理藩院寬敞巨大的會客堂內,錢秉鐙與史密斯等人坐下,錢秉鐙很有威嚴的問道:“史密斯閣下,不知到你來理藩院,有什麼事情?”

史密斯陰沉著臉抗議道:“我抗議乾朝對英國商人的判決!”

錢秉鐙背靠著太師椅,身上穿著一絲不苟的官袍,眼上帶著金絲眼睛,沉聲道,“公使閣下,大理寺的判決,就是朝廷的態度。我理藩院自然是聽從朝廷的意思,英國商人在大乾境內犯法,就要接受大乾法律的審判,不會因為任何人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