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監點了一隊礦工,碰巧裴綸兩人,正好就在那一隊中。

兩人回到帳篷,拿了鐵鍬,便隨著看礦的兵馬,匆匆離開了礦場,往群山中奔去。

此時,在山林中,出現了一隊人馬,推著大車,緩慢在山道上前進。

為首一人,正是原來登封縣丞侯方伯。

他落入高歡手中,不久便投靠了高歡。

前不久,高歡讓他和馬東錫,組建一個商號,打著侯家的旗號,為高歡採購物資,並向闖軍秘密輸送糧食,進行走私貿易。

這個商號在表面上是侯方伯所有,暗中卻是高歡控制。

侯方伯乃是侯家人,方便商號在湖廣活動,若是有人追查的話,高歡還可以禍水東引,把調查轉移到侯家身上。

裴綸和蔣之鄂實在不像流民,若是在一般的地方,或許能夠矇混過關,但在豫州軍政府控制的地盤內,卻比較困難。

軍政府治下的百姓,主觀能動性,不是其它州縣麻木不仁的百姓可比。

高歡經常下發檔案,指使各村各鎮,進行清理細作,打擊犯罪的演練。

這使得百姓、僱工時刻保持警惕,對罪犯和細作的打擊,熱情直趕朝陽群眾。

兩人在礦場,沒待幾天,就已經暴露了。

國安司發現異常後,立時上報,高歡和宋獻策研究後,覺得可能是朝廷派來的探子。

宋獻策主張殺人滅口,高歡卻決定將計就計,噁心汪喬年和侯恂一把。

於是,高歡命國安司制定計劃,將事情往汪喬年和侯家身上引。

侯方伯帶著車隊,知道前方會有自己人伏擊,而他的任務,便是進入伏擊圈,然後被當場抓獲。

這時,車隊走了一陣,進入一處兩側長滿樹木的道路,而就在這時,前方忽然出現一股人馬,攔住去路。

“是官兵!”

車隊中立時有人驚呼,車伕和護衛們,瞬間大驚,紛紛跳下騾車,跌跌撞撞向兩邊樹林內奔逃。

侯方伯卻大聲嚷嚷著,“不許亂!跟他們拼了!”

這時,兩側樹林裡,礦工們衝出,裴綸看準了騎在騾子上侯方伯,猛然將他撲下騾子。

蔣之鄂衝到大車邊,一鏟子下去,插進麻袋,抽出時立時帶出不少大米。

“是糧食!”蔣之鄂驚道。

這時,幾名捕快,立時上前,將裴綸拉開,把侯方伯救了出來。

侯方伯卻無比囂張道:“你們是誰的人,居然敢動我。知道我是誰嗎?我是侯方伯,你們敢動我,信不信我一句話,就扒了你們的衣服。”

捕頭們聞語,立時面露震驚之色,不過那張捕頭,卻硬氣道:“我不管你是誰,走私糧食,資助闖賊,就要被抓捕下獄。”

說完,一揮手,“帶走!”

幾名捕快這才將侯方伯帶走,而張捕快則走到裴綸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讚許道:“嗯,兄弟幹得不錯。”

抓捕行動,十分順利,沒有出現傷亡,便擒下了走私犯,繳獲了一百多車糧食。

當下張捕頭押著侯方伯回縣裡接受審理,礦工們則回到礦場。

是夜,裴綸和蔣之鄂躺在床上,小聲交談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