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嚴重的跑題,至少說明兩件事。

第一,我討厭倒數。

第二,我的優勢是蹦噠。

因此,就在蔣英豪倒數五個數的時候,我噌地一聲,蹦起來了。

我的眼角,還在火燒火燎地疼痛。

我耳邊的嗡鳴,還在一浪接著一浪。

但我仔細聽了聽,一浪接著一浪的,好像不是嗡鳴聲,而是現場的歡呼聲。

看來我站起來,讓在場的人,看到了挽回損失的希望。

而蔣英豪,一張圓臉,黑沉黑沉的。

顯然我,讓他看到了虧錢的危險。

我用手摸了摸眼角。

我去。

居然流血了。

我。

討。

厭。

挨。

揍。

一時間,熊熊怒火,在我胸中燃燒。

於是,我大喝一聲。

向前一個蹦噠。

我的優勢雖然是跳遠,但其實,我也蹦得挺高的。

如果在古代,我說不定能成為盜帥留香之類的輕功高手。

我這一蹦,居然讓我從終結者的肩部,越了過去。

終結者見我高高騰起,也沒有閒著。

他伸出手,一把抓住我在空中撲騰的左腳。

壞了。

這個終結者,果然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

剛才出拳,又準又狠。

現在這一抓,看似簡單,其實是用了小擒拿手的技法。

一旦抓到敵人,必然落個分經錯骨的下場。

終結者抓住我的左腳,我在空中,立即失去了平衡,眼看就要從空中落下來,再來一個狗啃泥。

幸虧我機警。

我非常懂得棄車保帥的道理。

一旦被小擒拿手抓實,我的左腳,非傷必殘。

但是,終結者的這一抓,並沒有抓實。

他實際上,是抓住了我的鞋。

我當機立斷。

我一甩,甩掉了我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