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了。

這廝,還要有個儀式感。

絕交,要履行個手續。

比如,分手前,要把對方的照片全部撕爛之類的儀式。

既然絕交,就要互不相欠。

省得以後想起來,還有點遺憾。

好吧。

雖然我的肚子咕嚕嚕作響,但我也願意勉為其難,滿足某些人的強迫症。

於是乎,我也爬上高臺。

林寒點點頭,摘掉了墨鏡。

那隻在我腦海裡,晃盪了一上午的熊貓眼,又驚悚地出現了。

我不禁脫口而出:“喂,那誰,我可不是個喜歡趁人之危的人。你若是受了傷,我們就改日再戰。我可不想佔你便宜。”

林寒不為所動,只冷聲道:“無妨。”

說完,林寒突然,出手了。

我去。

我還沒準備好好不啦。

我還沒有心理準備好不啦。

我壓根沒想和他打架好不啦。

我。

我只見對面林寒的身影一虛,耳邊便是呼呼的掌風。

我下意識地往後連退數步。

靠。

這廝,竟然玩真的?

憐香惜玉不懂嗎?

尊師重道不懂嗎?

即使我不是什麼香玉,我起碼也差點成為你林寒的師父吧。

果然,男人就是紅果果的價值論者。

他們,不是感情動物。

感情,只是他們茶餘飯後閒聊的小玩意兒。

一旦價值利益用盡,他們會立馬變臉。

大把男人一旦離婚,馬上各種撕,爭錢爭房子爭孩子,翻臉不認人。

看來我和林寒一絕交,這廝,立即變成陌路人了。

我一分神,這邊林寒已經連連出招了。

他的掌法,又狠又猛又急,讓我眼花繚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