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何如當初莫相識(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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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終結者沒有終結我。
蔣英豪的賺錢大計被我破壞了。
我就要開始,思考我的個人問題了。
我的左側眼角,青了一大塊。連帶著我的水汪汪的卡姿蘭大眼睛啊,也變成熊貓眼了。
那麼,我該怎麼見人呢?
這是個大問題。
回到家中,已經晚上十點了。
我照著鏡子,不住地哀怨。
我不會破相吧?
我對著鏡子倒騰了半天。
最終在歐陽立的墨鏡掩護下,我驚慌的心,稍微安定了些。
天色已晚,精疲力盡,我鋪開課本,在一系列天書之中,裝模作樣地看了片刻,便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我在一堆書本中醒來。
我伸了個懶腰,發覺渾身痠痛,頭暈目眩。
一照鏡子,左邊的熊貓眼,更加驚悚了。
既然已經殘成這樣了,要不就翹課吧?
但是,我很快義正言辭地否定了這個想法。
不行!
為了這個破擂臺,我已經耽誤了很多功課。
如果高考失敗,那是能力問題。如果我放棄,那就是態度的問題。
這是我不能容忍的。
所以,再殘也要去上課。
於是,我戴上墨鏡,用涼水洗了把臉,便匆匆出門了。
墨鏡這個東西,真是有意思。
但凡要隱匿行蹤,總會先想到墨鏡。
特務要戴墨鏡。
黑社會要戴墨鏡。
跟蹤的時候,也戴個墨鏡。
那麼,墨鏡倒底隱藏了啥呢?
就好像,大白天穿個夜行衣。
戴著墨鏡的人,在人群中,顯得那麼格格不入,古古怪怪。
想要隱藏的行跡,更加顯眼了。
讓人一眼便認出,這個戴墨鏡的傻瓜,不會是個特務,或者黑社會吧?
所以,戴著墨鏡的作用,如同鴕鳥受到驚嚇時,將自己的腦袋藏到沙裡。
以為自己藏了起來,其實全世界只會更加註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