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九章:陳松的辦法(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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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成法的主要內容: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官員應辦的事情定立期限分別登記在三本賬簿上,由六部和都察院按賬簿登記,逐月進行檢查。
各地官員上奏之事,會提前進入六部進行歸納,根據事情型別不同,進入六部分別處理。
處理不了的,再呈報皇帝。
這樣一來,六部的權利就會再次膨脹。
可六部又透過六科來控制,也不怕出現什麼問題。
當時張居正在內閣當中說一不二,他透過六科,來控制六部,讓此法通行下去。
他也透過此法,將權力集中在內閣當中,以至於那個時候皇權旁落。
不可否認,張居正對明朝的貢獻,但他那大肆集權,造成的影響也很大,以至於那個時候的萬曆小皇帝,對他又驚又恐。
陳松將考成法做了略微的改變,緩緩的說了出來。
將內閣這個機構隱沒了,陳松不能說這個機構。
如果陳松說出內閣的話,那麼就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透過控制六科來控制六部,此法甚妙啊!”
朱標的眼睛瞬間大亮,臉上的沉悶一掃而空。
這個辦法最關鍵的地方不是在於內閣,而是在於控制六科和都察院。
只要控制了這兩個部門,那麼考成法就能夠徹底的實施下去,同時透過此法將六部死死地關在籠子裡。
皇帝都是權力生物,朱標雖然仁德,可經過朱元璋這麼多年的潛移默化,或多或少對集權這件事情也比較熱衷。
朱標敏銳的發現,這個辦法能更好的集權,而且也能更好的管理官員。
陳松對考成法的變革不止於此,當年督察院的那些御史,不停地參陳松,讓陳松頭疼了好長時間。
風聞奏事本來是出於好意,可一旦應用於黨爭之上,那麼只會助紂為虐。
而且大部分時間,風聞奏事並沒有什麼用。
明朝中期之後,這些清流御史們甚至為了博名聲,屢屢頂撞皇帝。
不管皇帝做的是對還是錯,他們都會頂撞。
如果皇帝能夠打他們廷杖,那正中他們下懷。
雖然廷杖很危險,搞不好會有斃命的下場,可一旦活下來,這個不畏權貴,貌似忠諫的名聲,將會為他帶來大量的收益。
正所謂打蛇打七寸,陳松要從根子上將御史的風聞奏事報銷。
“如果想要將此法落實下,那麼必須控制六科以及督察院。臣以為,可以將都察院下放,在每個地方,府一級設定都察院分院,用來檢察官員。
同時,臣以為,官員要是犯法,應該和普通百姓區別開來。賜予都察院審判官員之權,用以審判和懲處官員。”
明朝的御史制度非常嚴密,都察院下設十三道監察御史一百一十人,分管糾察十三布政使司官吏的貪腐瀆職和其他違法情事。
監察御史有權直接向皇帝上章彈劾任何朝臣,而且每位御史每年必須舉劾兩次,否則以怠職論處,輕則調遷,重則罷官免職。
這樣一來御史們必須鑽山打洞地去找尋官員們的錯處,而且不能道聽途說,必須寫明某事發生在何年何月,有何人作證,御史挾嫌誣告,一經查出罪加三等。
這樣的設定本意是好的,可不能長久。永樂年間之後,這些御史們就開始跳了。
尤其是嘉靖年間往後,這些御史們更成了黨爭的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