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賣身也沒那麼貴(雪地狼萬賞的加更)(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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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房間裡傳來了曹甯努力忍著但實在忍不住的笑聲:“哈,笑死我了,你一個大男人,要去……去衛生間換衣服……哈哈……”
幾分鐘後,宋謙換了一套籃球服,勉強算是夠居家,也可以湊合著睡覺時穿了。
“告訴你!要是再調戲我,我可不保證不會獸性大發!”
宋謙一關上門,就嚴厲警告了曹甯一番。
“呦呦,怕死了哦~~”曹甯誇張的顫抖著,變著腔調應道。她可不怕一個gay對她獸性大發。
“……”
在調戲這件事上,因為做案工具不能,口才又完全不敵曹甯,宋謙算是完敗。
於是,這個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本來可以翻雲覆雨的夜晚,因為某些誤解,加上一些巧合,竟顯得謎之融洽。
曹甯坐在電腦前翻看一些資料,為待會兒的直播做準備。宋謙則在一段時間的尷尬後,也坦然了起來。既然沒地方坐,便乾脆爬上曹甯的床,靠著看起了手機。
“問你個專業問題。”宋謙在看了一會兒手機後忽然問道。
“嗯。”
“想要把一個人從警察局裡撈出來,都有什麼方法?”
“你這問題問得不專業,那要看什麼情形,在什麼階段,方法都不同。”曹甯認真回答道。
“假如是非法集資剛被抓了呢?”
一說到專業問題,曹甯立刻就來了勁兒,轉過身面對宋謙侃侃而談道:“非法集資屬於經濟類犯罪,如果剛剛被抓,一般是處於刑事偵查階段,這個階段,又是這種罪名,要想撈出來,可以取保候審。”
“也就是說,可以撈出來?!”宋謙好不興奮,本以為這個任務難度有多大,沒想到隨便這麼一問,就問出方法來了。
“理論上是可以。”曹甯思索道。
“實際,我要實際操作的。”
“取保候審,就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說人話。”
“就是交錢把人給放出來。實踐中不太採用保證人的形式,沒有錢來得實在。”
交錢就能解決?!宋謙還真擔心用錢解決不了問題,敢情這撈人,只要有錢就行了啊!
“那要交多少錢?怎麼搞?”
看著宋謙一副著急忙慌的樣子,曹甯反而賣上了關子,不說了。
“喂,怎麼不說了?”
這剛說到關鍵點,突然傲嬌上是什麼意思?
“宋謙同志。”曹甯一字一頓的說道,“你現在是在跟律師對話,我們一般計時收費。”
“少扯,一個小時多少?”
“一個小時一千塊。”
“噗——”宋謙差點噴血,“一個小時一千塊,做雞也沒這麼賺的呀!”
“你說什麼?!”曹甯立刻虎了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