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警察的工作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如果真的發生了惡性刑事案件,拒不向警方說明實情,屬於包庇行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那個高個子警察將一番官方說辭複述了一遍,表情嚴肅。

一聽屬於“包庇行為”,還要“承擔法律責任”,李蓁蓁一下子就腿軟了,幾乎站立不住,支支吾吾道:“我……我當時暈倒了,所以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暈倒了?因為什麼事情暈倒了?”高個子警察找到一個突破口連忙追問道。

“這……”李蓁蓁一時語塞。

“咳咳!”胖胖的老闆娘見情形不對,忙咳嗽了兩聲,用手輕敲了櫃檯兩下。

“哦對了!”李蓁蓁想了起來,對兩個警察說道,“我們剛才盤點了貨物,發現沒有丟失任何東西,所以這可能是個誤會。”

“誤會?!”高個子警察厲聲道,“那你剛才說暈倒了怎麼回事?還是說你在逗我們玩?報假警也是要承擔責任的!”

“我……我真沒報警啊!”李蓁蓁幾乎要哭出來,眼淚一直在眼眶裡打轉。

見狀,兩個警察相互嘀咕了幾句,隨後道:“把你們店裡的監控錄影調出來,你,跟我們去警局走一趟。”

“我?”李蓁蓁愣愣道。

“當然是你,你是當事人,既然在這裡說不清,就回警局去說。”

聞言,李蓁蓁徹底傻了。明明剛才發生了搶劫案,也少了一個翡翠鐲子,但老闆娘不讓說,自己就撒了謊。這下可好,去警局一審,自己即便不被定包庇罪,也可能因為虛假陳述而被關上十幾天。

“老闆娘,我……”李蓁蓁將最後一線希望放在了老闆娘身上。

“啊呀,兩位警察同志。”老闆娘依然是裝作神經大條的樣子咋咋呼呼道,“今天店裡好像忘了開監控,這下可糟糕了!”

“……”

李蓁蓁徹底傻眼。有人報警是事實,自己剛才也說漏了嘴,但是沒有監控,老闆娘堅持說沒有丟東西,那自己就是有三張嘴也說不清了。

就在這時,李蓁蓁瞥見了門口一個熟悉的身影經過。

“宋謙!!”

李蓁蓁大喊道。隨後激動的看向兩個警察:“剛才,剛才就是那個男的在我們店裡買東西,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就暈倒了,醒來,便是現在的情況。”

嗯?

這番話,聽起來完全不符合邏輯。為什麼人家來買東西,售貨員會突然暈倒?最後東西又都沒丟?但本著不放過任何一絲線索的精神,其中一個矮胖一點的警察叫住了經過門口的宋謙。

宋謙自然不是不小心經過聚寶齋門口,他是刻意過來看情況的。雖然鐲子已經拿回來了,但總覺得曾被騙過,有那麼點不爽。

“哎!”宋謙連忙應道,“兩位警察同志,叫我什麼事?”

“嗯!”高個子警察對宋謙這個積極回應的態度甚是滿意,和顏問道:“這位售貨員說剛才你到店裡買過東西?”

“來過啊,就在二十幾分鍾之前吧,跟我女朋友一起來的。”宋謙老老實實的回答道。

“來買東西?”

“不是,昨天我媽在這家店裡買了一個盒子裝鐲子,結果盒子拿回家,發現鐲子裝錯了,今天我就拿回來換……”

宋謙老老實實的把經過複述了一遍,只是沒有提馮天明這檔子事。說完,還把從馮天明那裡拿來的那個B貨鐲子掏了出來:“喏,就是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