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大正藥廠生產的藥品多,要推廣的是整個大正藥廠的品牌,是他們的物美價廉的平價藥,這就比單個推廣什麼產品要難得多。

關鍵,正因為價格便宜,廣告才更不好做。

在人與人之間信任度極其缺乏的當下,一旦有什麼好事兒,大家下意識就會警惕會不會有什麼貓膩。

加上浮誇的社會風氣,也是標榜越貴越好,越貴越有面兒。

所以,便宜沒好貨,是大正藥廠這麼多年來被大多數人貼上的一個標籤,以至於大正藥廠生產的藥,只能淪為低等產品,被認為是實在沒錢了,湊合著用的那一類。

以至於只要條件還允許,都只買貴的,總覺得那就是對的。

在這些大前提下,要整體提升大正藥廠的口碑,就顯得難上加難了。

李新林研究了一下之前大正藥廠所做過的一些宣傳方面的努力,歸結為一句話,就是花的錢跟起的效果不成正比。

最開始是大正潤喉糖的廣告,廣告確實高階大氣,花錢不菲,還在熱門的比賽過程中高頻率播放,確實算是家喻戶曉。

然後又搞了一個大型的廣場促銷活動,送房子送金條各種送送送。一看到這個方案,李新林就覺得自己的心在滴血。他算了下整個活動的支出,十個億都不止,但收入呢?總銷售額不過三千萬。

十個億的投入,三千萬的產出,還是銷售額,這不是錢多了燒的嗎?

最關鍵的是,這樣燒錢,並沒有起到宣傳大正藥廠的作用,倒是嶺城的房價,在那段時間被搞的有點亂。

李新林覺得這個老闆適合去搗亂,不適合做生意賺錢。

倒是在全國大範圍鋪開大正藥房,是一個不錯的推廣途徑。反正李新林之前租住的那個小村子,村口也正在裝修鋪設一家大正藥房。在街上隨便走走,以前滿眼都是金生大藥房,現在則必然跟著一家大正藥房。鋪面更大,裝修更豪華,還打著八折的旗號,甚為惹眼。

但事實上那麼多的大正藥房,火的也只是“大正”這個名,讓大家知道了大正藥房,卻不一定會買大正藥廠產的藥。

突然有一種“心愛的人結婚了,新娘卻不是我”的悲情趕腳。

不過,吃人的嘴軟,既然準備給人幹活了,就不去評論人家之前做的有多傻叉了。

李新林給的宣傳方案,按照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全方位立體式各階層的推廣,讓大正藥廠的藥,像腦白金一樣家喻戶曉。

......

曹甯這個點了也還沒睡,一直在看醫藥方面的知識。

當律師的,不光法律要精通,相對應這個案件所涉及的領域,也需要很熟悉。既然是藥價壟斷,那對於藥物的研發、推廣、銷售成本,以及藥品的流通、監測、臨床應用效果等等,都需要全面瞭解。

而且這個案子的難點在於,每家的藥品都是自行研發的,雖然針對的是同一種病症,可效果並不完全一致,成分也有細微差別。

簡單拿大正感冒藥和金生感冒靈來對比。

從價格方面來看,10包大正感冒藥5元,同樣劑量的金生感冒藥38元,價格上相差七倍多。

成分,都是中成藥,主要成分差不多,但也有一些差別。

口感上,金生感冒藥比大正感冒藥更苦一些,因此也顯得更濃烈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