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到一半,視窗的申請立案人把資料填好了,遞了進來。

立案法官瞥了一眼,很簡單的民間借貸,有借條複議件,有原、被告兩人的身份證影印件,來申請的也是原告本人。於是直接在立案通知書上蓋了章,就遞了回去:“三個工作日內會通知你開庭資訊,注意查收簡訊,準時出庭。”

說完,立案法官繼續對著電腦輸入曹甯起訴的這個案件,而視窗處,林家豪坐了下來。

“我要起訴!”林家豪喊道。

“起訴書,證據影印件,原告身份證影印件。”立案法官頭也沒抬的說道。

“沒有起訴書。”

“那填一下這個。”

說著,立案法官把一份格式樣的起訴書遞了出去。現在都要求打通跟群眾的最後一奈米,提供“媽媽式”服務,還有什麼“最多跑一次”,所以法院也是儘可能給的當事人提供便利。格式起訴書,算是嶺城法院的一個創新了,立案庭還因此獲過一些創新獎什麼的。

不過話說這種口號也是很膈應人,什麼叫打通最後一奈米?最開始的說法是“打通最後一公里”,後來變成“最後一米”,現在通說就是“最後一奈米”。

可以理解這個“最後一公里”似乎太遠了一點,畢竟官民之間如果還有一公里,這距離確實挺遠,看都看不見了。“最後一米”,似乎可以了,至少屬於視窗或者辦公桌這種面對面交流的距離。

但現在“最後一奈米”是個什麼鬼東西?

一奈米,大體就是一張紙的厚度,難道說的是官民之間就差捅破一層窗戶紙?

這要捅破了,還能好好辦事嗎?

事實上,因為窗戶紙捅破了,民不民官不官,刁民辦事一旦不順心就是各種上訪各種糾纏,當官的只能嚴格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於是,便可憐了一眾良民。

總覺得辦事更難了。

其實就在於這層窗戶紙被捅破了。

話說林家豪一開始確實感覺挺不錯,原來起訴書還能填空,這就根本沒律師什麼事兒了啊。

於是就著空格,把一應資訊都填上了,隨後遞上自己的身份證。

立案法官還在輸資訊,瞥了一眼林家豪遞進來的東西,一看是關於購買了假冒偽劣產品要求退貨退款的,於是道:“你這個,去工商局,消協,都能處理。”

“法院不能處理?”

“不能。”

這個回答沒毛病,產品質量問題,確實需要先經過消協處理,對處理不滿的再起訴,要不然,法院還不因為各種假貨問題忙死?

但林家豪卻不爽了,憤然起身:“既然你們不能處理,還讓我填這麼多?”

事實上,如果不填這麼多,立案法官也不可能知道訴請,不知道這事兒應當經過前置程式。

為了充分體現“媽媽式”服務的理念,對於林家豪的咆哮,立案法官一笑置之,沒有跟他辯論,而是重申了一句:“這是法律規定,產品質量問題要經過消協處理。”

“我這不是產品質量問題,這是詐騙!是詐騙!我被騙了20個億!”林家豪咆哮聲更大。

二十個億呃!

這金額說出口,林家豪是覺得沒什麼,因為是事實,但站在後面還有旁邊的當事人聽著,就覺得很好笑了。

沒錯,吹牛吹個幾百萬上千萬的還好,吹到億,他當他是王撕蔥嗎?二十個億買東西,買到的還是假冒偽劣產品?既然有二十個億去買,那扔了就扔了吧。

還有,揣著二十個億,不要一整排保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