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乾脆連店也買下吧(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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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珠寶店老闆不是這個意思,他真的心疼,心疼這十枚鑽戒就這麼出去了,他的鎮店之寶啊,為什麼會嘴抽抽拿出這個?
但是誰能想得到呢?五千多萬啊!
事到如今,老闆也無法繼續完美主義了,他只能坦白:“這粉鑽,是我們店的鎮店之寶,要是您都買走了,我這店都沒法開了......”
“那就把店賣給我!”
“......”
老闆一心想著怎麼繼續說粉鑽不賣的事兒,卻沒想得到的竟然是這麼一句話。
他完全反應不過來啊喂!
“說個價吧,我覺得做珠寶生意也不錯。”宋謙繼續道。
宋謙其實對做什麼生意都沒特別興趣,不過覺得拿了人家所有分店的鎮店之寶,然後拍拍屁股走人的話,會顯得不夠厚道。
而且曹甯好像學過什麼珠寶鑑定,弄些個珠寶店,可以讓她多實踐實踐。有事兒沒事兒還能去環遊世界採點礦啥的。
想到這裡,宋謙忍不住吭哧笑出了聲。
“......”
老闆本來就因為宋謙突然說要買下自己的店而懵逼,這會兒還聽到笑聲,更懵逼了。
“一個億夠不夠?存貨和店鋪另外算錢。”宋謙立刻開了價。
“噗——”
老闆懵逼著吐血。他本來還有在盤算,如果一定要自己說個價,這寶隆珠寶的名頭,應該能值個三五千萬。
可是現在對方的意思是,用一個億買下“寶隆珠寶”這個牌子?這尼瑪太不可思議了。
“是不夠?”宋謙問道。
宋謙是真的不知道一個億是不是夠了,珠寶店嘛,總覺得挺貴的。其實說穿了也就是個牌子,此外跟其他買衣服、買零食的店鋪也沒啥不同。
老闆已經只能下意識的連連搖頭了,以至於他搖頭的時候也沒想好自己該說什麼,只是拼命搖頭。
因為不是不夠,而是太多了。
“那是不賣?”宋謙又問。
雖然知道有錢能使鬼推磨,一般只要價錢合適,什麼都能買下來,但也不乏真愛不能用錢來買。
如果這老闆有情結,只想守著這個珠寶店,宋謙也不準備強買。
“賣!我賣!”
老闆這一次是重重的點頭,而且還非常的肯定。
“那你就算一下吧,店鋪以及店鋪裡的存貨另外還要多少,我一次性結算給你。說好了我就找人換招牌了。”
以前的宋謙是個慢性子,因為沒錢,只有時間。現在的宋謙挺急,因為錢太多,時間不夠用。
“換招牌?”老闆納悶道,“您不用我們寶隆珠寶的牌子?我們這個可是國家馳名商標啊。”
“咳咳!”
宋謙其實很想笑,只是礙於老闆那麼嚴肅,所以只能用咳嗽聲來掩蓋。馳名商標什麼的,宋謙總是第一時間想到豬肉片魷魚乾之類的。
“我準備統一換成千千傳媒的。”宋謙努力正聲道。
“千千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