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直的物業經理,其實在宋謙報警之前就已經知道小區裡有豪車被砸這件事了。他這會兒正在翻看各種規定。

首先,小區裡的監控安裝都是符合規定的,該有的地方都有,而且都在正常執行中,這塊地面停車位,沒有監控並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其次,小區每一戶都是有地下停車位的,刷卡入庫,非小區車輛不允許進入地下停車庫。物業每個月向每個車位收取60元的管理費。這管理費,根據合同約定,是維持地下車庫乾淨、整潔等等,並不包括確保車輛不受損失。

連收了管理費的地下停車位,車子受損都不關物業什麼事兒,這地上停車位,自然更沒物業什麼事兒了。

第三,他目前還沒翻出第三方面的規定。但是,依然還在翻著,因為總覺得不踏實。

“經理,經理!”一個保安衝進物業中心喊道,“咱小區又出事了!”

“屁個出事!”物業經理狠狠的白了保安一眼。

“是是,出的是屁事。”保安連連點頭,“來了兩輛警車呢!”

“警察都來了?!”物業經理霍的佔了起來,“他們要抓誰?”

耿直的物業經理很驚恐,他這都還沒翻出第三方面的規定呢,也不知道自己出去怎麼應對那些警察。他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啊!

“沒抓誰。”保安如實回答道,“好像在詢問有沒目擊證人之類的。我第一個去說了,說那會兒我在巡樓,沒看到。”

“然後呢?”

“然後我就跑來跟您彙報了啊。”

“”

耿直的物業經理本來嚇個半死,翻了相關規定後安心了一些,但怕就怕警方不跟自己講這些規定,被叫進局子裡配合調查什麼的24小時也是很難受的。

但現在自己的保安怎麼說來著?只要說沒看到就行了?

“立刻通知所有工作人員到地面停車位那裡集合,接受警方的詢問。”物業經理連忙吩咐道。

是時候顯示一下團隊作戰能力了。

確實,在物業經理的要求下,所有的物業工作人員、保安、保潔,很快就集中到了出事地點。包括馮二狗。

馮二狗有些心虛,揣著那個錄了大概十幾秒錄影的手機,手心都開始冒汗了。

他是知情者,並且手上還有證據,但是他不知道怎麼開口說這個事兒。

在事情發生後,宋謙報警前,馮二狗也在拼命查各種資料。他沒有物業經理的大專學歷,總結不出一二三點,他就是輸入“親眼看到有人犯罪卻沒有阻止,要不要承擔責任”這個問題,然後在度娘上線上等了幾個答案。

網友從來都是腦洞的來源,對於馮二狗這個問題,給出的答案也是五花八門。

挑了一些看上去比較嚴肅的,馮二狗仔細分析了一下。

網友小雞霸:“見死不救這種事,有毛個責任。別人要作死,難道你還要陪葬?放心吧樓主。”

網友花花帽:“這可說不準,看過報道,就是圍觀人家落水沒有救,然後被死者家屬告了的,最後好像死者家屬還贏了,圍觀者賠了不少錢呢。”

網友小獅子:“要看什麼犯罪行為了,還要看你跟被害人什麼關係,這些都影響你要承擔的責任。”

雖然都說得挺有道理,可看了這些答案,馮二狗更迷糊了,他到底要不要承擔責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