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組建法務部門(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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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林敢把配方公開,坑爹雞敢嗎?
不敢的話,到底是誰抄襲的誰?
當然,這是最後的手段,屬於傷敵八百,自損一千的事情。
秦林若是把配方申請專利,他敢保證,不出一年,國內肯定會出現一堆跟麒麟雞排連鎖口味差不多的連鎖門店。
咳,這一點不是秦林黑我們的專利局,而是事實確實如此。
哪怕葉志光的老婆,秦林的師孃,已經成為了專利局的一把手,但秦林依舊敢這麼說。
當然,不能當面,不然容易被打死。
坑爹雞為什麼不敢申請專利,而是透過自己加密的方式保密配方?
一個原因就是不相信專利部門的保密措施,誰都知道,那就是一個篩子,稍微有點關係的,比如說秦林,很容易就能從中得到某些訊息。
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申請專利的配方跟實際上用的配方可不一定相同。
別懷疑,有時候一些吃的,到底是加點味道新增劑,還是用配方弄出來,在口味上其實根本嘗不出啥區別。
“他們要打官司那就打唄,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秦林攤攤手,表示無奈,他又不能控制坑爹雞的想法。
“那我去找律師?”
袁芷問道。
“找……不,你看看情況,找個獵頭公司,我們公司該組建法務部門了。”
秦林剛想同意,突然心中一動,想到了什麼,連忙說道。
“組建法務部門?”
袁芷皺眉,不解地看向秦林,“以我們公司的規模,有必要養這樣一群人嗎?”
“當然有必要了!”
秦林連連拍著胸脯保證,“我們公司發展的那麼快,早晚要跟其他人產生各種矛盾,組建法務部門,勢在必行。”
(待會補上。)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發現了重生之後的追求,至於掙點小錢,當個首富什麼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畢竟,不能光為了享受不是?
也許是比前世強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強上百倍千倍乃至萬倍億倍,區別僅在於,自己的切入點是什麼,目標又是什麼。
除非是真的很有錢,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強行插手分一塊蛋糕,否則的話,這種撿錢的行為,在秦林真正強大起來之前,是不可能發生的。
更何況,一個更加殘酷冰涼的現實擺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沒錢,二沒名,三沒途徑,四沒權!
所以,別想太多。
“所以,十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當前的關鍵是怎麼撈這第一桶金!”
記憶力什麼的根本沒有增強,或許唯一的優點就是多出十幾年的閱歷,能讓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學強點,再加上畢竟曾經學過,還是有點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無疑問,這並不會給他帶來多大的幫助,想因此而考好一點,基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