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便從竹筐裡撈了個饃出來,抬手將饃遞給了秦軒。

秦軒笑著擺擺手沒有接受,大爺也不介意。

自己一屁股坐在一旁吃起了手中的饃。

“大爺,您這身體可真硬朗啊,您老高齡了?”

縱然是在洪荒世界中,人們的身體素質都比較好。

一個頭發已經白的差不多的大爺也不能這麼不拿自己的身體當回事兒啊。

就這豪放的姿勢,萬一將骨頭磕壞了那可就糟糕了。

“一百七!”

大爺豪放地回答道,饃渣子噴的到處都是。

洪荒之中人的壽命本來就比較長,這大爺又是煉氣四段,壽命長些也正常。

可也不至於一百七了身體還這麼硬朗啊。

略一思量,秦軒便明白自己差不多已經找到了木靈族所在的位置。

洪荒百科全書中有言,木靈族是最富有生命力的種族。

他們親近百族,喜愛草木,尤其喜歡孩子和幼崽。

和木靈族親近,有助於延長壽命,還能在一定程度上讓身體更加健康。

如此說來,木靈族應該能和百族相處的不錯,為什麼會選擇隱世呢?

這是因為雖然和木靈族待在一起就能獲得不小的好處。

和貪婪二字幾乎是所有生物的本性。

跟在木靈族身邊最多隻能延長几十年壽命。

可若是吃了木族的心臟,那可是能夠獲得木靈族綿長的壽命和充沛的生機。

因此,在一段時間裡,忽然就開始了對木靈族的獵殺。

從那以後,較為膽小怕事,又熱愛和平的木靈族便選擇了隱世。

洪荒之中偶爾會發現一些木族的痕跡,但很少會看到活著的木族了。

“那您的身體可真硬朗!”

雖然心中已經猜測了個七七八八。

可表面上秦軒卻絲毫不動聲色。

“我們這裡人的身體都硬朗,誰讓我們這兒是有福之地呢?”

大爺很是驕傲地說道。

看得出來,他應該不知道木靈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