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屠夫的刀下,三人發出了淒厲的哀嚎!

因為受災導致百姓只能以吃樹皮充飢,心底的怨憤可想而知。

縣令三人的哀嚎越是淒厲,叫喊得越是痛苦,下面觀刑的百姓就越是亢奮!

這也是秦軒沒有堵住三人嘴巴的原因。

只有儘可能的讓百姓們宣洩掉心頭的憤怒,對大秦才能少一分怨憤。

本來葵水縣就是曾經六國治下,只是在天下一統後併入大秦,成為秦國人。

但是心底裡,對大秦並沒有多少歸屬感。

加上鬧蝗災吃不飽肚子,心底對大秦就更怨了!

畢竟,當年七國時期,若是治下鬧災,六國也會賑災。

而此次縣令等人吞沒了糧草,就讓災民們對大秦徹底寒心!

更認為大秦對他們這些六國遺民區別對待,就更沒有歸屬感了。

雖然葵水縣只有幾萬人,但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有些風氣不可助長,有的例子也不能開!

所以,秦軒才對縣令等人施以酷刑,以宣洩掉這些前六國子民心底的憤怒,增加一些歸屬感。

所幸,來得不算晚。

雖然縣令等人吞了賑災糧草,導致災民食不果腹。

還好葵水縣地處偏僻,也沒藏有反賊。

要不然一旦有人鼓動,很可能就會演變成一場暴動!

到那個時候,為了大秦的安穩,也為了殺雞儆猴。

秦軒就不得不動刀,將所有參與暴動造反的人全部處決了!

有些例子不能開。

一旦觸犯了,就只能以雷霆手段處之。

如此,才能讓其他人懼怕,不敢再生出歹意。

在上位者看來,因為飢餓而造反是事出有因,卻是法理不容!

即便有再大的苦衷,也必須處以極刑!

若是因為同情放過,那以後豈不是紛紛效仿?

反正造反失敗也不會被死!

就像那些人販子之所以猖獗,還不是因為清楚知道就算被抓,頂多進去蹲幾年,又不會死刑。

出來繼續再幹就是了!

甚至那些仗著不到法定年齡故意搶劫殺人,就是知道拿他們沒辦法!

那些山裡的買家更是連官府前去解救的人都敢聯合起來擋在村子外面,一副不配合的樣子!

在他們看來,法不責眾!

所以,只有施以酷刑進行威懾,才會讓人懼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