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爺,我們是準備前往蜀地投親的,並非流民吶,”宋萬陪著笑,對衙役道。

曹氏招募流民屯田時,打的也是任百姓來去自由的旗號。

那領頭的衙役卻冷著臉,厲聲道:“我家令君‘邀請’,爾等竟然不給面子,這是瞧不起人?

好大的膽子!

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宋萬傻了眼,這不就是強行抓麼?

還非說是邀請。

衙役們顯然也不想跟他們商量,強行驅趕著一眾人來到一座院落。

有走的慢的,還捱了棍子。

大家拖家帶口,且人生地不熟,只能忍氣吞聲,卻也不敢反抗。

只見有個衙役站在一個臺子上高喊道:“與爾等說一下,此地乃天子籍田,與許都屯田之策頗有不同,需要簽訂契約。

有人識字麼?過來看看這地契。”

宋萬等人均神情木然的搖頭,這年月哪有老百姓識字的。

不過他們見逃無可逃,既然要留下來耕種,最重要的還是稅的問題。

宋萬小聲問道:“敢問官爺,在這籍田裡耕種,那稅賦是怎麼收的?”

“十稅二!”衙役答道。

“啊?”就聽人群中發出陣陣哀鳴。

許多人低聲竊竊私語。

“十稅二,這不是跟在許都一樣麼?”

“不一樣啊,許都是良田,剛才過來的時候咱們可都見了,這裡都是山田,土地要貧瘠的多。”

“咱們在許都都吃不飽,在這裡豈不要餓死?”

“怪不得要強行抓呢,他們這樣也招不來人啊。”

眾人滿臉都寫著絕望,萬沒想到千辛萬苦從許都逃出來,卻落入到更差的環境裡。

早知道這樣,當初還不如不跑呢。

這時候那衙役咳嗽兩聲道:“既然爾等都不識字,那便讓人給爾等念一遍這契約。”

說著,揮手過來一個縣衙的文吏,高聲念著手中契書。

那是當初丁辰臨行前留下來的,規定不論男女老幼,均按人口分田。

每口人可分得五畝田地,以戶為單位分割,由百姓自行耕種,平常各幹各的,官府不加任何干涉,也沒人帶領。

只需到秋收之時,按全縣平均畝產數,收取兩成作為繳納的稅即可。

眾百姓聽得雲裡霧裡。

宋萬被渾渾噩噩的拉到一片還未春耕田地上。

他家夫妻二人,上有一個老父親,下有一個十六歲的兒子和一個十五歲的女兒,共五口人。

衙役們給他劃出二十五畝地,指明這一大片地就由他來耕種,並給他指了地邊一座窩棚,讓他一家人暫時居住。

宋萬環視著這窩棚,心裡七上八下的。

這時候,有其他鄉親跑到他的窩棚裡來商議。

“宋大哥,你說這是不是真的,地分給咱們又沒人管,這不相當於把地白白給咱們了?”

“就是啊,我家分到了二十畝田,說實話啊,要是當成自己的田來種,我有把握每畝能產五石糧,到時即使交給官府一石,咱們還是能養活一家人吶。”

“這話在理,要是我們當成自己的地來種,多產出來的就足夠繳稅了,這地真的就跟白送給了我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