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確定提親(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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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漢末數年,張瑞的的改變極多。
不知不覺間,已經學會了一切事情都要考慮政治影響。
婚姻,最應該考慮的本應該是愛情。
但張瑞考慮的各個方面,卻全是政治。要避免聯姻導致朝堂失衡,又要透過聯姻穩固忠誠。
就是沒考慮正妻本人如何,是否漂亮,是否有情愫。
這本是一場純粹的政治聯姻,但張瑞無疑是幸運的。
最符合政治需求的少女,恰恰也是張瑞心慕已久的女神。
符合張瑞政治聯姻需求的,正是趙雲之妹,趙虞女神。
趙虞家庭背景簡單,只有兩名兄長,趙豐與趙雲。
趙豐官居錄事參軍,是徵西將軍府傳達文書政令的基層官吏,沒有與任何高官顯貴有牽連。
趙雲則身居錦衣衛都指揮使,是親兵首領,更是監察高官。獨立於軍隊、文官之外,其不具備掌控朝政的政治基礎。
無論文官還是軍隊都不會同意一名不屬於自己派系的錦衣衛高官執掌朝政。
但也正因為如此,才符合張瑞的另一點需求。錦衣衛不可能與文官、軍隊沆瀣一氣,一位姻親擔任錦衣衛都指揮使,絕不會屈從於其他權臣一起顛覆自家的統治。
錦衣衛不叛變,張瑞親軍猶在,其他權臣就構不成威脅。
五千錦衣衛,隨時可以發動突襲,將任何權臣斬殺。這能極大震懾官僚的不臣之念。
這也是明朝的皇后多為錦衣衛千戶、指揮使、都指揮使之女的原因。
張瑞明年正式加冠,也是時候正式三書六禮,準備婚禮流程了。
著名的漢樂府詩《孔雀東南飛》描寫了一個悽婉故事,女主角蘭芝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知禮儀,十七為君婦。卻被公婆嫌棄,被遣送歸家。
結果被廬江太守得知其名,遣主簿前往下聘禮。於是蘭芝哥哥便逼其改嫁。最終蘭芝“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而死。
蘭芝嫁的人是府吏,是太守之子。
一個相當於徵西將軍府府中的文吏,一個相當於徵西將軍府治下太守之子。
二者地位與堂堂徵西將軍、幷州牧、萬戶侯完全無法相提並論。
而作為嫁婦的趙虞,其資質亦遠超蘭芝,雖然容貌沒有辦法一較高低,但同樣十七歲的趙虞,可不僅僅能織素彈琴,更是飽讀詩書,知書達禮,儒雅賢惠。
因而禮儀必然更加隆重,絕不是遣一名主簿就能下聘的。
為此張瑞請來了自己的長輩張瑾,以及三位內閣輔臣,詳細商量一番禮儀制度。
理論上嫁娶這種事應該由父母操辦,但張瑞的便宜父親張牛角是個坑崽的,早早去世之後,還所託非人,差點導致張瑞死於張燕之手。
這導致如今諸多事宜,皆沒有了主導之人。
不過這也不算什麼大事,漢末諸侯在嫁娶上都有強烈的自主聯姻意向。
劉備娶糜竺之妹,劉表娶蔡瑁之妹,顯然也都不是父母之命,而是與麾下謀臣仔細盤算後做出的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