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前行。

沒有碰到一個賊寇,就到山腰。

二人趴在右邊的土堆後,一動不動,盯著不遠處的寨門。

左邊二十米外是一大片草叢,足有半人高。

寨門緊閉,上方一個木板上書寫著“永興寨”3個大字,字很難看,小孩子塗鴉似的。

門前橫著兩道鹿角拒馬樁,門邊生著兩個火堆,十個匪兵聚在那兒喝酒,全都劍不離手。其中兩個腰間掛著摺疊弓弩,背上揹著箭壺。

“明月,怎麼辦。門口十個匪兵聚在一起,如果不能一息放倒全部,有人大喊,肯定會驚動山寨。”潘勝低著頭壓低聲音,把嘴巴附到王明月耳邊說道。

一陣髮香沁鼻,真是妙哉!

即使是極品高手,也難一招解決十個人,之前的刀疤臉史阿能一劍割喉六個黑衣劍客是因為那六人早就被潘勝挑斷手筋腳筋沒了還手之力。若潘勝、王明月一起殺上去,空間太小,施展不開,兩個人還會相互束縛影響,恐怕沒砍倒五個匪兵,其他的就大喊求援了。

“待會你摸到左邊草叢,就是那一堆。弄出一點動靜,吸引幾個人過去,我們一起動手!”王明月右手抓住潘勝的臉像捏保齡球一樣,往外一推,用劍指向左邊,命令式說道。

瞅了瞅兩個攜帶弓弩的匪兵,潘勝有點發怵:“要是他們不過去,直接用弓弩射的話咋辦?要是射到我的屁股,你揹我回去不?”

“不背!廢話咋這麼多,不去就捏死你!”王明月說完就伸出爪子要來捏頭。

潘勝腦袋往後一縮,連忙點頭,向左後方滑動,準備繞到左邊去。

一炷香之後,左邊的草叢動了下,依稀還有石頭翻動聲,動靜不大。

“老五、老六你兩去看看,那邊有動靜。”一個頭戴紅巾的絡腮鬍匪兵站起,死死地盯著草叢。

厲害!背對著就能發現這輕微動靜,想必也是入流的高手,五感已遠高於常人。

“動靜這麼小,不會是兔子吧!”一個光頭匪兵放下酒碗,也站起來。

很快,叫老五、老六的兩個匪兵拔劍起身,朝著草叢過去,壓低身子,很是警惕。

才過來兩個人,完啦!王明月要一息挑掉八個人,怎麼可能?潘勝自認為自己做不到,歪著頭往土堆方向瞅了眼。

土堆後面空無一人,王明月不見了。她這就準備動手?不會吧!

兩個匪兵越來越近了,距離草叢不到五米了,潘勝使勁壓低身子,屏住呼吸,生怕被發現,但又很糾結要不要動手。

“你倆回來吧!要是有人,距離這麼近,對方應該動手啦。草叢中露水重,粘溼身子易感染傷寒!”紅巾的絡腮鬍突然說道。

兩個匪兵長舒一口氣,迅速轉身朝門邊跑去。

潘勝也長舒一口氣,將劍往後挪了挪。

剛才好險,劍尖都伸到草叢外了,還好夜色黑沒被發現。

“哈哈哈!大哥,草叢中肯定是兔子。待我射幾箭,給哥哥們撈個下酒菜。”兩個匪兵剛到門邊,一個青衣弓弩匪兵就站了起來,搖搖晃晃,顯然是喝高了。

“虎哥,早就想和你比試一番了,今日小弟我也獻醜射幾箭,給大家助興!”另一個黑衣弓弩匪兵也站起,解下腰間的弓弩。

話音剛落,兩人都張弓搭箭,箭頭指向草叢。

微微抬頭一看,兩個箭頭正對著自己的頭,潘勝大驚失色,立刻將劍微微橫起,擋著頭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