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櫻笑了道:“回房換身衣裳,跟晉大哥一同上街去買件東西。”

雲璃聞言這才瞭然,忙地跟著江櫻回了院子。

江櫻換了身天水綠繡小朵銀色菊半臂蜜色襦裙,頭髮也重新梳過,挽了雙髻,單邊箍了一圈兒攢著珍珠的湖藍色絹,將人顯得格外嬌俏活潑,晉起多看了她兩眼,待坐進了馬車裡,方問道:“我記得上回你不是剛從清波館裡剛拿了塊上好的徽墨嗎,怎麼又要買?”

方才在廳中,她一眼瞧見自己便問能不能陪著她出去買塊兒墨,他一時不做多想,便答應了下來。

“不是買來自己用的。”江櫻解釋道:“是用來送人的。”

送人?

晉起目不轉睛地看著她,問道:“送誰?”

筆墨這種東西,若是拿來送人的話,十有*得是個男子。

而江櫻的回答,卻是讓他略吃一驚。

“送皇后娘娘。”

她抬起自己的手腕來。笑著說道:“上次進宮的時候,皇后娘娘將這串佛珠送了我——我本就想著該回一份的,正巧月底是她生辰,她邀了我進宮作陪,到時便當作是生辰禮送過去罷。”

晉起的目光在她手腕上的佛珠上定了片刻,方問道:“既是給皇后,為什麼要送墨?”

“皇后娘娘不喜奢華。也不愛佩戴首飾等物。唯獨鍾愛書法,每日飯後,都是要練字兒的。”說到此處。江櫻一臉欽佩地對晉起道:“皇后娘娘雖然目不能視,但卻寫的一手好字,筆下神韻十足呢——”

“倒是看不出來,你竟還懂神韻二字。”想起她那手不能再爛的字型。晉起嘴角一抽。

心中卻忽然微微湧現了一種異樣的感受。

他活了兩世,對她所知。竟還不如與她初識的江櫻來的多。

江櫻咳了一聲,道:“我雖然不會寫,但還是會看的,好看不好看。尚且分辨得出來。”又忙地問道:“近年來,什麼墨最好使?”

既是要拿來送人,必然不能草草應付過去。

若不然。她也不會特意拉著晉起出來給她參謀了。

“近年來倒是沒出什麼好墨。”晉起認真地想了想,方道:“還是古墨好用些。其中又以李唐年間的松煙古墨為上品,此墨落筆書寫而成之物,哪怕隔上數年其墨華也仍然不減。”

江櫻是個行外人,眼下見晉起一副侃侃而談的模樣便知自己是找對人了,當即道:“那不如就送這個吧?”

“用它來做禮物倒是可以,只是此墨原是李唐皇室用品,後雖輾轉流入民間,卻也不大好找。”

江櫻聽了也不氣餒,笑著道:“那咱們在城裡的筆墨鋪裡多轉幾家便是了,真若找不到,再用其它的替代——”

晉起最願看到的便是她這副精神氣兒十足的樣子,故也沒有反對這個費時費力的提議,反而樂得陪她四處走一走。

二人在城中這麼一轉便是一個多時辰。

好在這塊松煙古墨,到底還是被晉起給找著了。

物以稀為貴,加之東西又是真正的上乘之品,掌櫃的直嘆二人眼光不凡,隨後便報出了一千三百兩的高價。

江櫻不是文人,卻也知道好墨難求的道理,也未與其議價,便要取銀票出來。

可卻被晉起搶先付了賬,她尚且還來不及說話,便被他扯著出了這‘淨生齋’。

“我是買來送人的,怎麼能讓你付賬呢?”

不料晉起看了她一眼,反問道:“有區分嗎?”

江櫻很想點頭,但對上他的目光,卻又可恥地閉了嘴。

同時,隱約有了一個驚人的意識——在這條倒追的路上,所以她竟然是傍上了一個多金的霸道總裁嗎?

這麼一想,江櫻忍不住吃吃地笑出了聲來。

晉起回過頭來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方算勉強地止住了笑意。

二人又在西慶街上繞了一圈兒,禮物買到了手的江櫻便有了閒逛的心思,一圈下來,晉起雙手已是掛滿了東西——不是現成的吃食,便是買回去做吃食用的食材。

雖然因此招了許多人的側目,但作為一名合格的未婚夫,每當江櫻問起“晉大哥你覺得這個好吃不好吃”的時候,他還是會給予千篇一律的回答:“買回去嚐嚐就知道了——”

這個回答不外乎是極具有鼓勵性的。

以至於江櫻很後悔沒讓雲璃跟過來,若不然多個人幫忙提一提,她還能再多買一些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