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太平啟(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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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窩的收尾在李維看來很順利,十三個大大小小的孩童,曉事些的正求著他收留,不曉事的雖然只是哭,但也只是聽之任之,不敢有忤逆。
如果說有意外的話,那便是一些不該死的人死掉了。
先前從探子口中知曉的,被關押在這寨子中的十多個女性,全部死於非命。
十多具赤條條的屍體堆在一個小小的屋子裡,場面狼藉不堪,殺了十多個女人的強盜就躲在還溫熱的屍堆裡,試圖用屍體來掩蓋自己,以此躲藏......這等慘狀,讓李維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面對。
到最後,李維也只能是讓女飛賊將一群孩子領房屋外頭,可這一領,寨子之中大片的強盜屍體就暴露在眼前。
從李維的角度來看,比起面對這些無辜女性的屍體,這群孩子面對強盜的屍體要好一些。
即便沾親帶故,也得讓他們意識到,他們與這一夥強盜是需要完全割裂開來的。
敢跑上前抱著屍體哭的,被女飛賊一耳光打在臉上。
遠遠看著屍體哭的,也被女飛賊給了一耳光。
直到再沒有人敢將目光挪向屍體,一聲告饒與哀嚎傳開後,大盜也走出那個小屋,關好了門。
帶血的小刀收入皮鞘,大盜盯了那些孩子一會兒後說道:“你們與這些屍體,從今往後,沒有半點干係,可知曉?”
“嗯。”
片刻沉默之後,懷裡環抱著三個五六歲孩子的女孩開口了,是先前那個手持匕首的女孩。
“我界青門本該接管此處的,若是一切正常,你們也該是要與這一夥腌臢之人割裂開來,不能有親故之說,如今......卻也是乾脆。
但既是出了此事,我等便只能上報,但收你們入門的事之前就定好了,我倆暫時沒工夫管,只能將你們護送至成都縣,哪裡也有我門引路人,你們今後便是他所管轄的外門眾。”
......
成都是個好地方。
但如今的成都卻說不上好,在這崇寧三年,這裡不過一個蜀郡小縣,雖說錦繡依舊,但終究少了點應屬於這個地名的繁華氣息。
而在這成都縣外五里,李維用從強盜窩裡得來的銀錢,成功的為自己購買到了在這個世界的第一處地產。
順道還把戶籍給落了。
一切都很順利,順利的離譜,離譜到那為李維與老張造冊的里正還一直詢問李維還要不要更多戶籍記錄。
也是李維之前歷史沒學好,若是將這啟朝換個名字,比作唐朝,那麼這一切就說得通了。
如今的啟朝崇寧三年就好比唐朝的武德三年,如今李淵還在皇位上待著,著名的李二正與其幾個兄弟處於兄友弟恭的時期呢!
如今這啟朝的皇帝估計也正忙著鞏固政權,所以這戶籍相關的政策開始整頓,估計得等到崇寧六年
因為另一個時空的唐朝,一直到武德六年三月,李淵才頒佈法令:“每歲一造帳,三年一造籍”
所以如今這戶籍,根本沒人來查,落戶之類的操作地方官員直接一手包辦,只要你有錢買地,全都得給你安排的妥妥的。
且這種活計在這些地方官員看來可是大好事,既增長了在籍人口,又能得到利益,豈不美哉?
李維抹一把桌子,手上頓時沾了厚厚一層積灰,頓時讚一聲里正屬實會做生意,這種小破院,竟然是讓他掏了足足五兩金子。
而稍稍瞭解物價之後,李維知道以目前啟朝的錢價,五兩金子約莫等於六萬錢!
六萬隋五銖錢!
這多嗎?